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3:59

发个最新的中篇小说《苍狼之月》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6-19 01:07 PM 编辑

中篇小说《苍狼之月》内容简介我到内蒙古通辽出差救了一头科尔沁草原狼,给它取名为——苍。我把苍带回城市生活,希望它成为一头城市之狼。但作为一只草原狼,苍有着草原赋予它向往自由、骄傲、勇敢、凶残的个性,同城市的文明格格不入。苍想要融入流浪狗的狗群中,希望获得群狗的认可,但因为草原狼的个性而受到了排挤。弱小的苍时常受到群狗的攻击而伤痕累累。不过勇敢的苍却没有屈服于城市的法则,在不断的战斗中成长、成熟,依然保持和自己草原狼的个性。最终依靠自己勇敢、坚毅的狼性打败了狗群的头领黑头而成为了群狗的领袖,获得了爱情、也获得了尊严。苍勇敢的战斗激励着我继续在这个城市挣扎着,并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而不被城市的法则所淹没。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孤独的人和一头孤独的狼在一个孤独的城市,战斗、哀嚎、且歌唱的故事。这个小说没有太冗长的故事内容,写的就是一头草原狼在城市里战斗的故事,我想很多从农村走到城市寻找梦想的童鞋应该能理解的,特别像我这样的北漂,我们身上都有着苍的个性。注:小说中狼的名字——苍,其实是来自北侠之前的一个网友,记得他也叫苍,后来这个网友不玩了,有一天我构思睡觉的时候,我构思了这部小说,忽然想起而来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盗用了,这个名字很贴切。现在这个玩家都没上线了,我想盗用这个名字应该不算剽窃吧。
北大侠客行MUD,中国最好的MUD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07

一 不知道为什么,在北京我一无所有,看不到未来的时候,却依旧对这个城市充满着迷恋。我喜欢在纵横交错的立交桥上看着人群在我脚下涌现、消失,我喜欢置身于汹涌的人流中听着嗡嗡的喧闹声,并认为这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噪音,没事的时候,我就会一个人站在天桥上看着过往的车辆拖着尾灯描画着城市黑夜的轨迹,觉得这是最为前卫的街头绘画。城市化让北京这座看上去秩序井然的城市,却在局部上受控于嘈杂、混乱的法则,城市的每个机体都在有序的规划中随机地展示着各自的命运。即使一个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也无法预测公交车会在何时到达终点站,每一个偶然的因素,比如在马路上撞死了一条两岁的丹麦牧羊犬,或者天上掉下的一颗落在行人头上的鸟屎,都会使原本畅通的路线堵上上几个钟头。城市化在改变着人类的同时也在改变着城市生存的法则。“没有什么比不可预测的未来还来得可怕了。”我总是会看着城市上空对着挥之不去的尘埃恐惧地咒骂着,可我依旧留在了城市,也越来越多的人像我这样背井离乡跑到这座拥挤的城市谋生。我怀疑卢梭也许是个半吊子思想家,看着这些向着城市汹涌而来的人群在城市卑微地挣扎着,我坚信人类的未来绝不在森林,而是城市。所以诗人凡而哈伦说道:“每一条路都走向城市。”即便母亲多次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家,我都断然拒绝。我在北京我有个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虽然只是个给领导写写演讲稿、整里党委文件的临时性工作,但也足够让我披上了一件城市人口的外衣,当然也仅仅是外衣,身份认定上我享受不到正式工的种种福利。所以母亲才对我这个工作很不屑。“你回家,我给你找个邮电局的工作,比你在国企当二等公民更轻松,更体面,伺候人的活有的是,何况回家的工作是伺候国家的。”“邮电局,那得花多少钱?”“没多少,找你舅的关系,五万块搞定。”“什么工作,不就是在柜台点钱、数钱是吗?妈,求你了,我这辈子最讨厌和钱打交道了,臭的要命。”“你跟我抬杠是不是,别指望你当什么作家,做城里人了,做人得脚踏实地——再说了回家给你弄到文化局,也照样可以当作家,写剧本。”“好了,你有完没完,在北京这不是有机会嘛,回家到文化局,最多给老大妈舞蹈队搞搞活动策划。”这样的争论我们你来我往了好几次,我始终坚定地认为北京有着更多的机会让我去实现梦想,在我的坚持之下母亲只好做了妥协。“最后一年呀,你自己得想想,都几岁了,还让我和你爸着急,我们还等着抱孙子呢?”有一天当我向母亲提到公司发生的一件大事之后,母亲终于松口把期限从一年加到了三年。那天我在整理办公室资料的时候,看到了一篇国家电网关于电力企业改制的文章。其中提到了主多分离、转变经营机制的意见,对我有意义的就是新成立的多经公司将采取聘用制,这意味着我的临时工身份将得到转变为合同工。当然身份的转变也许意味着在新的多经公司要采取竞争上岗的制度,比起那些什么都不干的全民员工,我估计有一些能力上的优势,至少工资是能提高一点,这也许是能够让母亲荣耀的资本,虽然母亲并没有要求从我这得到什么。不过对我来说最有意义的其实就是我不用背负其它人的工作,有了多余的时间,去写我的小说和剧本。总之在改制消息放出来之后,我所在的电力多经公司几乎是爆炸了。全民员工天天讨论的就是竞争上岗的后果是否导致一些人下岗,以及目前这种大锅饭的工资模式是否终结。看着那些恐慌而懒惰的中产阶级,我领会到了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真理——只有无产阶级是最为彻底的革命者。既得利益者害怕革命甚至反对革命。当我发现自己身上的革命气质之后,对那些在革命浪潮下,反对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以及投机分子,充满了道德上以及阶级上的鄙视。我把这种激情融入于我的工作中,在党支部会议上我给领导写的讲演稿,充饰着对多经公司未来的憧憬和改制的信心,虽然我知道这都是废话,但领导开始对我越来越信任,党委的一切事物都叫我大理,最后甚至让我管理企业资质,以至于将一个难得出差的任务交给了我。记得一个星期一,陈总把我叫到办公室,介绍一个叫做刘哥的人让我认识。他梳着周润发式的大悲头,穿着一身便服,有点精瘦,但看上去很有精神,陈总在介绍我的时候,他很客气的站了起来对我点着头,这个礼仪让我受宠若惊,在办公室里只有施工队来办事的时候,才会对那些正式员工表现出谦卑的恭敬,而像我这种下人一般是很少享受这种待遇的,我第一感觉是——他显然把我当做了这里的正式工,我心里暗暗念叨着:别客气,我只是打杂的。“小吴,你去过内蒙吗?”“没去过。”“这次要你出差内蒙你去吗?”“当然愿意了!”“小吴,这位是——你就叫他刘哥吧。”我转过身去,有好地同刘哥打个招呼,他连忙站起来给了我掏出一包没开封的软盒红中华。“来来,抽烟,出门没带好烟次了点,就将着抽吧。”我知道这是客气话,而且也刚戒烟,没有伸手,只是握了下手,寒暄了几句。“你这次拿着我们公司的资质去通辽一趟,有什么事你就听刘哥安排,你要做的就是拿好资质,别让别人复印了。”陈总抽着烟又看了看刘哥,“老三,你回头办完事带着小吴到处转转,不过可别把人带坏了,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小伙子。”两天之后我带着公司的资质跟着刘哥,坐上了通往内蒙通辽的火车。火车上聊了下,我才知道刘哥是陈总的发小,还一起当过兵。他的工作原本和电力局八竿子打不着的。在县劳动局呆了几年,看着童年的许多发小都赚了钱,而他却虽然不是贫困潦倒,却连中产阶级都算不上。在一次劳动局裁员之后,他主动申请下海,在社会上打滚了几年。之后他认识了一个温州人,那温州人承接了一个价值一百二十万的变电站改造工程,苦于没有施工资质。他突然想到在北京电力公司当经理的发小。火车上我们说话都显得客气、俗套,一问一答,有点干巴巴的。虽然如此第一次出差还是让我感到有些兴奋。说实在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蒙古草原了。一提到内蒙我就想起湛蓝的天空,辽阔的草原,奔驰的骏马,悠远的蒙古长调,还有成吉思汗那双眯成细缝的小眼睛。我猜测着陈总叫刘哥回头带我去转转,也许是要带我去草原上体验下,想到陈总让我带资质去通辽,其实是个傻子都能干的会,也许这次轻松的出差是对我的气重吧,我实在想不出自己有什么本事能让陈总气重,但就是不自觉地高兴了起来,而对于公司的改制有了更多的期望。一个晚上之后到了通辽,看着通辽火车站,我才发现自己真是有点天真。这里根本看不到草原和蒙古包,更没有蒙古老妈妈唱着蒙古长调,端着马奶酒,给我献上洁白的哈达。通辽只是一个和福州、长沙没有多大区别的中等现代化城市。在一家宾馆落脚之后,我繁忙的工作也开始了。在我看来刘哥是个很能混的人,更为确切地说是个有人缘有气场的生意人。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极尽殷勤。第一天他没带我去见那个温州人,只是带着我到处吃喝玩乐,我等待着明天去见温州人,可第二天依旧如此。我心里明白人家的殷勤仅仅是因为我头上贴着北京电力公司的头衔,这种礼貌性殷勤让我很不舒服,像我这种直来直去的人,大可不必如此拐弯抹角,我多次暗示他不用这么客套,可是刘哥依旧不依不饶地请我喝酒、洗桑拿,还叫了个漂亮的小姐给我做了个叫做什么全套泰式按摩,最后走出按摩房,我捂着劳累的腰肌,擦着满头的大汗,发誓以后再也不做这遭罪的泰式按摩了。晚上又是一顿大喝,刘哥找机会塞给我红包,我只是摆摆手婉言拒绝。没想到我这行为反倒引起了他的误会,怀疑给的太少,到一个商店闲逛的时候,指着一个柜台中手表,叫我随便挑。我有点怀疑这个接待费他是不是可以报销的,才会如此慷慨,但我依旧没有心动。有点严肃地对他说道:“刘哥,我是个直来直去的人,我知道您这么殷勤是因为我是北京供电公司的人,其实不必要这么客气,我这个人公事公办,不会贪小便宜,更不会给人小鞋穿。刘哥咱们还是办正事要紧吧,什么时候去见那个温州人?”“怎么这么说呢?我可是对你一见如故才这样的。工作的事,不急、不急,那温州人拽的很,让他多等上几天,你就先住下来,改天我带你去个高级会所玩玩,那个地方的女人漂亮而且干净。”我很明白他的意思,怀疑我不贪财也许好色,我只好苦笑着,无奈地摇着头。终于在第四天中午,我见到了那个温州人,我所做的就是以我公司名义拿着资质去通辽电力公司做了下登记,其他的后续工程就交给温州人转包的施工队。不到半小时,这个事就算完了。事后那温州人拿出一捆钱交给刘哥,一脸豪迈地说道:“老刘呀,好好带着北京的吴工到处逛逛。”说着他脸转向了我,殷切地说道:“吴工在这多呆几天,好好玩玩,我们以后说不定还有合作,到时还得麻烦您了,我不会忘记你和你们公司的帮助的。”他的言下之意是今后他还有用得着我的以及这个资质的时候,不过这可不是我能说了算的,而且我觉得可能性很小。陈总这次让我拿资质完全是看在发小的份上。其次,电力企业存在地域垄断的规则,拿北京的资质到通辽承包工程毕竟不符合规矩的。至于这一百来万的工程,我们公司压根就看不上眼。但我没有明说只是点着头打着哈哈。“好说,好说。”当晚,我想买张回北京的火车票回去算了,虽然人刘哥对我殷勤备至,但我始终不敢提出要求去蒙古草原的想法,这是不符合规矩的。我收拾了下行李,做好回去的准备,可是刘哥却硬拉着我要去一个高级酒店,我心里明白他的殷勤更多是下次合作的投资。我断然拒绝了,只是提议不用太过铺张地喝几杯酒,唠唠嗑就行了。在我的坚持下我们最终还是找了个小酒店喝了起来。也许是酒精的麻醉,这是我们接触几天以来第一次敞开心扉地说话。刘哥固然是个圆润的生意人,对于客户他是殷勤地招待并谨慎地保护自己,但我却是个直来直去的人,在喝了酒之后我就显露了自己的本性。也许我的率直让刘哥对我卸下了心理防御,我们的谈话不再是干巴巴地一问一答。我向他讲到生活在北京这的孤独和压抑,而他也向我讲起了他所陷入的困境,以及将来的计划,最终我们一直喝到了临晨三点。“小吴,这几天我确实有点防着你,但今天才感觉你真是直率的人,希望下次出差还能合作。”“怎么还有下次吗?”“那当然,我和老陈说过,这次只是探下路,下次也许还有更大的工程需要你们公司的资质,到时还得麻烦你一趟,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人打交道,实在,来来喝酒。”我接过刘哥的酒没喝,只是不断摇着头。“怎么,你不想来吗?”“不,只是公司改制之后,我怀疑企业资质会管理得很严格。”“你确定吗?”“我也不敢确定。”看着刘哥有点失望的表情,我连忙缓和了下语气,“我起草一些办公室文件,也看过一些红头文件,所以这方面的消息还是知道点,公司资质是一定严格管理的,但我想以陈总的关系,你也不一定非要用我们公司的呀,你要用北京其它施工队资质,我想陈总一句话就能搞定了。”刘哥点着头表情有点缓和了下来。“小吴,改制对你有好处吗?”“说是要采取同工同酬,以及竞争上岗,总之会比现在好点,但还得看政策了。”“要不就来通辽和我一起干吧,到时可以让你们公司在通辽挂个名头,费用我来出,你就顾着到北京跑关系,这里的钱很好赚,只是苦于没有资质。”这对我来说还是有点诱惑的,不管这个想法能否执行,我还是感激人家对我这样一个小人物说出了真心话。酒过三旬之后,我们突然有股惺惺相惜的感觉,刘哥又再次提起了高级会所的那些风骚的娘们。“就这么定了,后天再走吧,晚上我带你去会所玩玩,那里女人真的不错,屁股翘不说,胸大得都可以给你当枕头,而且很干净,不过回去你把口风把紧了,可别说我带你去的,老陈叮嘱我千万别把你带坏,但我想,去一次应该不会把你带坏吧。”刘哥喝着酒看着我奸笑了起来,嘲讽起我这个未经人事的男孩。“算了刘哥,你就别客气了,再说这多破费呀。”“谁跟你客气了,”刘哥有点不悦的拍了下桌子,“昨天真是客气,今天说的没一句客套话,咱们说定了,后天再回去,这两天一定要好好玩玩,带你见见世面。”我喝着酒始终摇着头,刘哥只是一个劲地劝酒,说服我去那个高级会所见见世面。我发现刘哥是个有点性格压迫的人,一旦他真诚起来,我是难以抗拒的,只好努力reply转移话题,这引起了他更多的怀疑。“你不是男人?”“当然是了。”“不喜欢女人?”“怎么可能!”“那不得了,晚上我带你去见见世面,别再推了。”我知道再推脱下去,刘哥也许就会生气了,我连忙想到了来通辽之前一直没说出的心里话。“刘哥要不这样吧,你要是真想要表示的话,能不能带我去草原参观一下,我很想听马头琴和蒙古长调,如果能骑马那就更好了。”说着我想起了碧绿的草原上牛羊遍野的景色,无比向往地喝着小酒。“那不简单了,明天我带你去霍林河草原,哪里就有几家牧民,然后回来我再带你去找女人,正好后天回家。”“刘哥求你了,女人就算了,我只想感受下大草原是什么样子就行了。”“哦?”刘哥有点半信半疑的看着我,在他看来全世界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喜欢玩女人的,但他最终还是点了下头,“好,既然这样,那也行,明天去,我今天打电话安排下。”“要花钱吗?如果花太多的钱就算了吧。”我有点忐忑地怀疑自己的要求会加重刘哥的经济负担,但他给我倒酒的时候一脸不屑甚至有点生气地斥责到:“别谈钱,行不。”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11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2 PM 编辑

二 在买了后天回北京的火车票之后,刘哥开着车子带着我去霍林河。一路上风轻云淡,阳光明媚,一条笔直的公路伸到天空的尽头,似乎闭着眼睛都可以开车。两小时后,我们到了霍林河供电公司吃了顿午饭。大都是刘哥在这个行业的朋友,在介绍我的时候他总是撑大嗓门唯恐别人听不见地喊道:“这是北京电力公司的吴工,来这搞技术支持的。”一听到北京来的,他们大都睁大眼睛看着我,那种略带恭谨的眼神让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原来是首都的工程师呀,怎么来这抢我们的饭碗吗?”“这话说的,人家首都的哪看得起我们这几百万的工程呀,这次吴工是我从北京请来对一个变电所改造进行性技术支持的。”“哦,不抢我们饭碗就好,来吴老师,吃菜,吃菜。”当他叫我吴老师的时候,我把头压的更低了,明显感到自己血液往上冲去,显然我脸红了,不禁偷偷瞧了刘哥一眼,有点责怪他吹牛也不会打草稿,一个小变电站要需要什么技术支持,甚至还要到北京去请工程师,明眼人一眼就能将我看穿。我只好唯唯诺诺地点着头,对他们的敬酒来者不拒,唯恐说错话而带来谎言被揭穿的尴尬。刘哥始终却笑谈自如,全然没有在意这些荒诞不经的吹捧,宛然家常便饭一般,甚至变本加厉地要我向他们吹吹北京电力企业改制的一些风向,我只好拿出办公室里看到的改制文件想起一段背上一段,他们居然一脸认真听着我的鬼话,似乎对电力企业改制的问题极为关注。这时我才知道他们和我一样,都是些披着城市外衣的外乡人,努力通过身份的转变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电力企业改制显然就是他们的一个契机。午饭之后,由霍林河供电公司安排司机把我们带去最近的牧场。想起这顿让我脸红的午饭不禁对刘哥充满了疑惑。“刘哥,你们是不是都这样?”“怎么样?”“就是这样不着边地说话。”“这有什么奇怪的。”“可这不是说假话嘛,被人揭穿了多不好呀,而且我只是管理办公室文件的,要是问我一些小低方面的专业知识,马上露馅了。”“哎,看来小吴你真是没见过世面呀。”刘哥摇着头,在后座上移近了一点,“这好比我和人谈工程价格的时候,我的心里底线是一百万,可我必须要说成一百二十万,他们知道我一定是在唬人,就会把价格压下十万,让后我就半推半就地成交。这样我还能多挣十万,如果我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底线亮出来,那别人以为我还在唬人,就会继续压价,这样我就没钱可赚了。这个社会也一样,你说真话别人也下意识地觉得你在撒谎,这会让人错估你的实力,在生意场上没有人会要这样的伙伴的,而且你得记住,别人也不见得和你说真话,无论如何得给自己留一手。”我顿时傻眼了,没想到吃饭喝酒还能有这么大的学问。在回味这些话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到了牧场。这是一片已经有点沙漠化的草原,在黄色的土地上点缀这一些绿色草地,远处飞扬着一片尘烟,定眼望去,那是一群奔驰的骏马扬起了尘土,山坡上一片碧绿无垠伸的草地向了远方,绿色之中还错落着一些白点,估计是一个在山坡吃草的羊群,还能听到牧羊犬的叫声。一来到这里我感觉像是抛弃了浑身的枷锁,下车的时候我抚摸着草地忘情地呼喊着,似乎从这草原上看到反驳刘哥之前言论的理由,还是觉得要做个真实的人,像这片草原一样真实。远处走来的一个中年牧民走到刘哥面前,和他紧紧地抱在了一起,两人互相拉扯了一阵分开之后做着蒙古摔跤的架势,看样子他们一定认识很久了。两人拉扯一阵子,只见刘哥没几下就被他撩倒在地。“多年不见你还是这么菜呀。”“哎,老了,这几年都在为生存奔波,身子骨都累散架了。”刘哥从草地上爬起来之后向我招了招手。“小吴,这是我的老战友,他叫巴特尔,也是陈总的朋友,当年我们一起当过兵。”我看了一眼巴特尔,这是个蒙古族最为普通的名字,而他长相也带有着蒙古人标志性的特色。个子不高,身材魁梧健壮,方形的脸上镶嵌着一对小眼睛,就像历史书上见到的忽必烈的眼睛一样,笑着就迷成了线。我甚至有点怀疑,这个蒙古族中年男子是不是流淌着成吉思汗的血液。我走了过去伸出手来,要同他握手,但是巴特尔却站着不动,似乎没有同我握手的意思。“这是老陈的手下,这次是带着他们公司资质来帮我投标的,无论冲我还是冲着老陈的面子你都得好好招待哦。”“就是不冲谁的面子也不能怠慢呀,小兄弟,欢迎你来到霍林河,请接受我们蒙古人诚挚的祝福。”说着巴特尔将双手高举过头之后,右手放在胸前,弯了下腰,行了个躬身礼。我才明白,他不和我握手是对我行这个极尊敬的蒙古礼仪。我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表示才能回敬他的礼节。一旁的刘哥看出了我窘迫,拍拍我的肩膀。“在这里不用客气,这是草原,就有草原的规则,忘掉城市里的一切,只是过会喝马奶酒的时候可得做好准备。”我不知道刘哥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此时的刘哥已经看不出中午在霍林河供电局的那股吹牛的架势,看起来也像眼前的这片草原一样真实。这片已经有点沙漠化的草原是个牧场,一共有四家人承包了这片牧场。巴特尔只是其中之一。他们一家共有六口人,父母都已经去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通辽供电公司市场部。巴特尔和陈总在退伍后都是进了通辽的供电系统,刘哥去了劳动局。陈总后来去了北京,刘哥下海,而他抢在改制之前,得到一个最后一个退休人员的名额,把位子留给了儿子,人们俗称顶班。小儿子叫做查干朝鲁,一直留在他的身边,由于草原逐渐沙漠化,放牧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巴特尔一直想靠着自己在通辽供电局的关系,也把小儿子弄到通辽供电局,抱个铁饭碗,当个城里人,但事情办得始终不顺利,只好和他一起承包了这个牧场,等消息了。查干朝鲁二十出头,已经结婚,同他的父亲一样娶得都是巴尔虎旗弘吉拉女人,历史上这是出产美女的蒙古部落,成吉思汗身边的两个美女,母亲柯额伦和妻子勃尔帖都是出于弘吉拉部的。想起这两个伟大蒙古美女我不禁看了一眼在一旁盛着马奶酒的两个女人——巴特尔的妻子乌兰和儿媳妇吉尔格勒,看了半天也没觉得她们美到哪去。都有着壮硕的身子,圆脸和笑起来眯成线条的小眼睛。也许这是蒙古人独特的审美标准吧,估计历史上的那两个伟大弘吉拉美女都有如此壮硕的体魄,要不怎么会生出那一家子如狼似虎的征服者呢?傍晚的时候,草地上燃起了篝火,巴特尔在刘哥的协助下正在宰杀一头羊。一旁的几个牧民也过来在草地上铺上了席子,等到天黑了就会开始篝火宴会了,看着大家都在忙着,而我却无所事事发呆着。“小吴,天还没黑,要不你去骑骑马吧。”刘哥抬起头来看着我,一旁的巴特尔也注意到我的尴尬,连忙招呼起他的小儿子。“查干朝鲁,陪着客人去骑马吧。”“好,来了。”话音刚落,一个个字不高却身材壮硕的年轻人,骑着一匹黑马一手又拉着一匹枣红马跑了过来。走近了了之后,我又看到他同样也长着一对眯成线的小眼睛。“这是我小儿子,跟我一起看着牧场,他的骑术不错,应该可以好好教教你。”“哦!”我刚要说些客气话,突然那黑马奔到我的面前,停下步子,查干朝鲁一个翻身跳下马来,那动作虽然对于蒙古人来说不是太难,但我看在眼里却显得干净利索,不禁暗暗喝彩了起来。“吴哥,这匹枣红马比较温和,你骑着它吧。”查干朝鲁把枣红马牵到我的面前,不时吆喝着,示意我扶着他踩上马镫。蒙古马都比较矮小,我没有在意查干朝鲁的提醒,只是一手按着马脖子,抬脚跨步就跳了上去,也许那马看出我对它的轻视,微微侧了下身子,我从马背上滑了过去,虽然不是很疼,但却着实摔了个屁股朝天。耳边传来了一阵爽然的笑声。“第一次骑马吧。”看着我抚摸着屁股,巴特尔善意笑着,估计并非第一次看到别人骑马摔跤了,“蒙古马虽然个子没有阿拉伯马那么高,但是有耐力,而且脾气倔,你可别小瞧了它,这枣红马是这群里脾气最好的一匹了。”原来我并没有和马有进行互动才有了这个后果,查干朝鲁教我抚摸着马的鬃毛,和它亲近了一番,枣红马终于接受了我,不再躁动不安。我缓缓地拉着缰绳踏着马镫,总算骑了上去。过了一会儿在查干朝鲁的教导下,我开始熟练地拉着缰绳,让枣红马走了起来,逐渐地听到了耳边的一些风声,一旁的查干朝鲁看着我踩着马镫的姿势,不时对我提醒着。“马镫别踩太进去了,踩上半只脚就行了,万一摔倒了会被马拖死的。”我按着他的指示,将脚从马镫中抽出了一半,感觉马还是跑的太慢了,转过头去对着查干朝鲁说道:“怎么感觉还是跑不起来呀。”“要跑起来还不简单,身子前倾,双腿夹紧马肚子。”我按着他教导一一矫正了骑姿,突然查干朝鲁拿着马鞭朝着枣红马的后身抽了下去。“驾!”枣红马一声长嘶,朝着远处的山坡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过去,耳边的风开始有些呜咽,身子也逐渐漂了起来,这就是草原纵马驰骋的感觉,甚至怀疑自己再加把鞭子这枣红马就会冲上天去。突然山坡上一个灰色的身影从我眼前一闪而过,几头牧羊犬紧跟着这道身影追了过去,不时对着它吠着。我勒了下缰绳,吆喝了几声,枣红马逐渐停下来,我好奇地向着小山坡望去,寻找着那只灰色的身影,可除了山顶山那苍茫的天空之外什么也没看见。山坡上只见几头牧羊犬围着羊群奔跑着,将掉队的羊赶下山坡,其中的一头牧羊犬不时地对着山顶狂吠着。我吆喝着枣红马缓缓地向山顶走去,突然听到了一阵嚎叫声,我循着声望去,终于从那苍茫的天空下看到了一头灰色的狼。它警惕地同牧羊犬保持着距离,一旦感到危险他就伸长着前肢,露初一嘴的獠牙示威,牧羊犬如果离去,它就仰头对着天空嚎叫着。我怀疑它在寻找着同伴,可始终没有看到其它狼的身影,只有它孤零零地瞪着那饥肠辘辘的眼睛盯着山坡下的羊群。可那凶残的眼睛所显示的更多是无奈和迷离,它也许意识到牧羊犬存在是它生存的一个障碍,毕竟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它是显得那么的孤独。我身后传来了悠扬的歌声,仔细凝听着,那是蒙古长调《小遛马》。我回过头去只见查干朝鲁骑着黑马很惬意地在我身后散步着。对于这首歌我很熟悉,也许查干朝鲁的嗓音有些沙哑,风的呜咽又将这个歌声吹向了大地,同草原一样苍茫,不知道为什么这悠扬的歌声突然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孤独,对于那头融入于草天空颜色的灰狼有种亲近之感。“哦,原来是只科尔沁草原狼,”查干朝鲁将马停在了我的身边,看着远处的那只狼,摇了摇头,“可惜它活不了多久了。”“哦,怎么说?”他的话让我有些惊讶。“狼是群居动物,失去了群体它就无法在草原生存了,就像我们一样,没有了草原逐渐沙漠化,又建起了工厂,我们也不能称之为牧民了。”我不知道他据以什么原因断定这是一头脱离群体的狼,可我看到他也有着山顶上那头狼那样迷离的眼神,那一闪而过的悲伤之后,他看着我微笑了起来。“不过不久之后我们也会搬到城里去了,我爸正想办法把我弄到通辽供电局,到时后也向你一样当个文明的城里人。”“我?文明的城里人?”听到他对我的描述我略感惊讶地苦笑着,他显然不明白哪怕要去理解“文明的城里人”这句话也要下巨大的决心。也许城市真的是我的未来,可当那铜墙铁壁一般的浪潮向我汹涌而来的时候,我不知自己被这个城市吞噬之后还能剩下下些什么。我所能肯定的是我就像个娼妇那样,无论城市愿不愿意,我都要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百般忸怩地向他示爱,这也许是城市化所给予我一个卑微的人性。天有点黑了,远处篝火撩起了火星向着天空飞去,我依稀听到悠扬的马头琴声,有女人在唱着蒙古长调,苍茫的草原到了夜晚开始有些激情了。我和查干朝鲁骑着马儿向着篝火的方向奔去,我不时回头望着山顶上那头孤独的草原狼,在这黑暗的草原上只有它的身影依旧是那么苍茫,那是它的本色,可想起了查干朝鲁说的话,我不禁悲伤了起来,也许它真的活不了多久了。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16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2 PM 编辑

三 当女主人乌兰将马奶酒一次又一次地端到我的面前,给我献上哈达,唱着敬酒歌的时候,我才领会到刘哥之前所说的话的意思。虽然马奶酒酒精度不高,但和着马头琴的音乐同牧民了跳了一个晚上的舞,我已经感觉天旋地转了。乌兰依旧热情地在我面前唱着敬酒歌等着我喝下手中的那碗马奶酒,所有人都鼓掌欢迎着。我看了一眼刘哥,他耸了耸肩,这意味着我死也得把这酒喝下去,如果我不喝的话估计乌兰会一直唱到天亮。我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将整碗的马奶酒都给干了进去,听着众人的欢呼声,我又一次压制了胃的反抗,只觉得天旋地转,突然觉得身材壮硕的乌兰确实算得上是个美女。我晃晃悠悠地走到了乌兰的身边,紧握着她的手,指着天空模模糊糊地说道:“弘吉拉的美女呀,你的歌声宛如天边的百灵鸟一般清脆,你的马奶酒如如众人的微笑一样醇厚,感谢你家人的热情款待,愿长生天保佑你们。”这些话的格调也许有点装腔作势,估计是我从哪本介绍蒙古诗歌的书上看到,不过当时却是无比的真诚,即便我带着些许醉意亲吻这女主人乌兰的脸颊的时候,巴特尔和周围的牧民都围着我跳舞欢呼着,他们知道我醉了,我的语言和草原上呜咽的风一样真实。我不知道篝火晚会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所记得的就是巴特尔和刘哥扶着我走进了蒙古包,我则一直喋喋不休地赞美着他们家中的两个弘吉拉美女,还有那醇厚的马奶酒以及悠扬的蒙古长调。半夜醒来的时候,耳边还环绕着乌兰所唱的敬酒歌,那醇厚的声音化作了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感觉的这一天也许是我生命中活得最为真实最为奔放的,回到北京之后也许将只剩下回忆了。我摸索的声音将睡在一旁的刘哥吵醒,他翻了个身看了下手机。“才五点不到,继续睡吧,今天好好休息,下午的火车赶趟的。”“哦,知道了。”我拿起自己的手机照着四周,一脸迷惑地张望着。“怎么了?”“刘哥,这蒙古包里有厕所吗?”“老弟,你真他妈的把我逗乐,除了这个蒙古包,到处都是厕所。”我不禁笑了起来,在黑暗中下意识地吐了下舌头,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我披上了大衣走出了蒙古包。一轮圆月挂在了中天,将草原染上一片银白之色。我抬头望去,在城市里灰蒙蒙的天空,此使看来如湖水一样清澈,城市里只能见到零星的星光,此时却密密麻麻地布置着亮光。如此壮丽的星空让我啧啧称奇,南天的那个光带尤其显得明亮,那应该就是书上说的银河了。我向着远处走出,想将这里所看到的每一点星光每一片草地都留在我的记忆之中,到了北京,我还能遐想着这充满激情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狼嚎声,借着月光,我看到远处小山丘上,一头狼对着头顶上的圆月嚎叫着。我跑到小山坡上,看见三只牧羊犬正围攻着一头母狼,就是傍晚我见到的那头狼。我走近看了一眼,只见鲜血不断从它的脖子、嘴角流淌到草地上,身子不停颤栗着,但还是露出尖牙对牧羊犬嚎叫,并不时打转着,似乎在警告牧羊犬别靠近它所划定的圈子。我定睛看去,只见圈子中一头小狼趴在地上,发出婴儿般稚嫩的叫声,风吹拂着它的胎毛,将寒冷注入这弱小的生命之中令它不断颤栗着。我仿佛从那被风所吹拂的胎毛中感受到死的气息,在这片草原上死亡是如此的平常,对于每个生命又是如此的公平,仿佛都让人对死不再恐惧。小狼意识到了周围的危险,本能地向母亲依靠着寻求保护,疲惫的母狼在抵抗牧羊犬的攻击之时还不忘舔着偎依在它身子下的小狼,给予母爱的温暖。就这样一直僵持着,它挣扎着不使得自己倒下,可我看到它的前腿已经有点不听使唤,逐渐地弯曲并跪了下去。那三只牧羊犬,虎视眈眈地看着这头生命走到尽头的母狼,等待着它闭上眼睛,杀死它以及怀中的孩子。那母狼意识到自己以及自己孩子即将被杀死,它再次抬起头对着天空的那轮圆月嚎叫着。我不知道狼为什么会对月亮嚎叫,只是望着这一片苍茫的大地上回荡着狼的嚎叫,那声音显得有些凄厉有些悲凉,心中感到一阵难耐的悲伤,似乎所有的生命都不得不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低头,并接受它所给予的命运。母狼的那声凄厉的嚎叫震撼着我内心的深处,让我在这寒冷的夜里感到内心激荡着一股热流。看到这一幕,我的内心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对死亡提出了抗议,决定人为地去干预大自然的法则,因为那头小狼给我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我冲上了小山坡,将三只围着母狼的牧羊犬赶开,保护着母子俩。母狼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喘着气,用尽最后的力气对着月亮嚎叫着。小狼偎依在母亲的怀中寻找着它的奶头,很惬意地吃着奶水。母狼舔着吃奶的小狼,感受着生命中的最后一丝幸福,缓缓地闭上眼睛,怀着生命的尊严等待死亡的到来,可依旧对着三只紧盯着它的牧羊犬露出尖牙。我走到母狼的身边,抚摸着它怀中的小狼。母狼看着我靠近小狼,把我当做了入侵者,对我咧着尖牙,似乎要站来起来,对我发起攻击。可它已经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再也站不起来,甚至是连眼睛都无法睁开了。我抱着小狼,抚摸着受伤的母狼,带着从未有过诚挚的口气对它说道:“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孩子的。”可母狼显然听不懂我的话,它始终瞪着那寒冷的目光,呲咧着尖牙,对我做出生命中最后的抗拒,直到它浑身僵硬,依旧保持着这身战斗的姿势躺在和它一样苍茫的草原上。远方的风带来了阵阵寒意,吹拂着小狼没褪去的胎毛,它觉得有些寒冷,身子不断发抖,有些无助地看着草地上已经僵硬的母亲,对它轻轻呼叫着。它多么希望母亲能够再次伸出那温暖的舌头,舔着它的胎毛。可母狼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我只好紧紧地把小狼抱在怀中,抚摸着它,同它一起凝视着母狼的尸体。东方露出了一点白光,逐渐将远处的草原吞噬,天空和草原溶为了一体,这个摆脱了黑夜的世界又开始变得一片苍茫。也许出于自然选择,我惊讶地发现科尔沁草原狼的毛发居然同天空和草原有着一样的颜色,且一样的苍茫。突然一个独特的名字在我脑中闪现——苍。我决定把苍带进城市,希望它成为一只城市之狼的时候,永远不要忘记它是只科尔沁草原狼,永远都不要忘记它母亲在生命最后时刻对着月亮所发出那声凄厉的嚎叫,也永远不要忘记,它的毛发同科尔沁的草原和天空一样苍茫。当得知我决定带着苍回到北京的时候,巴特尔和刘哥表示了惊讶,他们认为城市的文明是无法容纳野性十足的狼,除非苍能够像训话的狗那样生存,才有被城市接受的可能。虽然草原已经在沙漠化,但在这多少还是能够保持狼凶残的本性。可我却不以为然,文明的城市一样能够容纳狼的本性,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人类来得凶残了,在那钢筋与混凝土的浪潮中也同这片草原一样危机四伏,它也能在斗争中进化,并学会生存技能,城市法则的同草原的大自然法则毫无二至。重要的是,我对那只母狼的承诺,也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承诺,那只对我咧牙的母狼显然不明白我的意思,可当我看到它对着月亮发出绝望的嚎叫的时候,我意识到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我们其实算是同类,在那一刻,我对苍以及死去母狼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踏上开往北京的火车之时,巴特尔和刘哥都到通辽火车站送我。这几天的经历成为了我一生中最为宝贵的财富,在城市这么多年我一直怀疑还能否交到朋友,可在草原的这一天让推翻了我的想法。我不但赢得了友谊还得到了苍,并且坚信我能在草原中得到的也一样能在城市里得到。刘哥抱着我给我深深的祝福。“如果改制之后,混地还是不行的话,就来通辽吧,我说过了我们可以一起干。”我对他微笑着点着头,可我内心却坚定地拒绝了,因为母狼在生命最后时刻对着月亮所发出的嚎叫,唤醒了我被城市钢筋与混凝土浪潮所淹没多年的本性。我把苍放在了新买的一个书包中,并放上了几只毛绒玩具狗作为装饰通过了安检。当火车开出通辽站之后,我把苍从包袱里抱了出来,趴在火车的窗台上,抚摸着苍,指着消失的草原,对它说道:“再看一眼吧,这是科尔沁草原,是你的故乡。不过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在城市生活了,你也将成为一只城市的狼,但你要记住你在本质上是只科尔沁草原狼。”苍咿呀地叫着,不时钻进我的怀中咬着我的毛衣,像是在寻找着母亲的奶头,显然它不明白这趟火车所带给它的意义,就像我第一次坐着火车跨过北回归线一样,对于城市充满着种种美好的幻想,那时我也像苍一样单纯,奇怪的是,即便是现在我依然如此单纯。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20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5 PM 编辑

四 我把苍养在了公司宿舍里,同事们开始以为苍是一头哈士奇,时常逗着它玩。等它褪去胎毛的时候,有人认出了苍其实是只正宗的草原狼。这让他们害怕了起来,有人反对我把苍养在宿舍里,毕竟这是一种未受驯化的动物,谁也不敢保证,它发起兽性会做出什么事情。我只是要求大家再等上几个月,毕竟苍还没有成年,等公司改制之后我一定会带着苍离开公司的宿舍。在请了同事们喝一顿酒,说了些好话之后,他们才没再反对。和预想不同的是改制并没有多大程度地改变我的生活,仅仅就是设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全民职工以入股的方式加入新的公司,这只是一个外壳,用来规避主多分离的政策,本质上多经公司还是主业的一个部分,依然存在着地域垄断。而我所指望的身份转变也没有出现,在其它临时员工怨声载道的时候,我却显得很平静。出于对同事们的承诺,以及对未来着想,我决定要离开呆了五年的电力公司。陈总很奇怪我居然会在涨工资的时候选择离开,多次暗示我跟着他会有不错的前途,甚至在适当的机会可以转变身份。但我却坚定地摇了摇头。“我更喜欢受到制度的认可。”“你是觉得我在开空头支票吗?”“当然不是了。”“那为什么要离开呢?在一个适当的时候我是有这个能力提拔你的,小吴,你有理想有方向,有目标,不像这里的大部分人都在混日子,他们在我看来这辈子没戏了。”“您一旦依靠自己的能力帮我转变身份的话,我感觉自己像是通过作弊而被这个城市认可的,这等于是向这个城市的法则投降了。”陈总拿出了烟抽着,很不解地看着我,并努力地去解读我,那迷惑的眼神似乎将我的鉴定在傻子与圣人之间徘徊。“我帮你转变身份,和制度上转变身份有区别吗?”“对我来说有本质上的区别。”陈总沉默了一会,终于缓缓地点着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呀,”他坐了下来缓缓地吐出烟圈,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过和我当年爬杆子的时候一样无所畏惧。我还想对你说,只要我坐这个位置,这个大门将一直向你敞开,你要记住,如果你受伤的时候,你可以在这里得到庇护的。”“多谢陈总。”我深深地向陈总鞠躬表示谢意,可心里却想着刘哥也说过这样的话,他们显然是对我的决心产生了怀疑。我自认为是个有革命气质的人,身份的转变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只希望在钢筋水泥的浪潮向我汹涌而来的时候,我依旧能够站立于城市的一个角落,抗拒着那铜墙铁壁一般的法则。这是苍的母亲所给予我的,我有着狼一般的本性。改制唯一带过我的好处是,公司因为裁员而多发了我半年的工资,我数了下一万多块钱,加上我自己存的两万块钱足够我活上一阵子了。在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天之后,我带着两个月大的苍和一箱书离开了公司的宿舍,又开始在这个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的城市里流浪。不过我并不感到孤独,因为有苍陪着我。为了最大程度地节省开支,我在北京西南一个叫做刘庄子的郊区,找到了一个月租只有六十块钱的小平房,不到五平米,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也没有暖气,不过那时还是夏天,我也没多想就一下子交给了房东半年的租金。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根据我构思的小说列题干,并着手写作,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其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但人生总是有许多第一次,不走出这一步就永远也无法继续第二步。白天我把苍关在了屋子中,到了晚上回来之后我才把他放出来,到院子在中散散步。苍有点不满于我把它关在屋子中一整天,每次我走的时候它总是会发出很焦虑的叫声,可我一把他放出来,很可能会被人发现是狼而被杀死。幸好刘庄子的人不多,这里的许多平房都等待着拆迁,其中的大部分都已经成为了废墟,一些流浪狗经常在此集会。大部分都是当地的土狗,也有些是杂种的狼狗,以及被遗弃宠物狗。夜晚,我带着苍到外头散步,苍看到这群狗就会主动的跑上前去用身子蹭着它们,以示友好。苍显然把它们当做了同类,并努力去融入于群体之中,但是这群流浪狗不愿接纳苍。它们似乎发现苍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狗在一万年前被人类驯化,在人的历史中狗都扮演着人类忠实朋友的身份,用自己的忠诚换取人类的信任,狗甚至喜欢人类超过了喜欢同类,因为狗知道自己依靠人而活着。狼却始终是自由的,它们依然通过群体合作狩猎,获取猎物,战胜敌人,比起被驯化的狗,狼的社会关系显得更加明显。苍也有着狼融入社会关系的遗传,当它看到狗的时候,首先就是努力获得他们的认可,得以融入这个群体,这是狼的天性。它跑到这群流浪狗中,嗅着它们身上的味道,似乎在辨别着这群狗中的头领。它走到一只黄皮的土狗面前,不断盯着它,在它身边踱着步子,可黄皮毫不搭理,只是趴到一旁的石墩上,用后腿挠着脖子。苍讨了个没趣,可它依旧在狗群中转悠着,走到了一只身材高大,毛色灰黑相错的西德狼犬面前,弱小的苍还不到它前腿来得高,也许这种高度让苍领会到狼狗的力量,有点怀疑它就是这群狗的领袖,苍不停地用脖子磨蹭着西德狼犬,表示亲昵,并仰头发出了嚎叫声,在我的理解,这种嚎叫有这多种意义,此时应该是表示友好,渴望获得认可。可西德狼犬正如黄皮那样对苍的示好毫不理睬,不耐烦地走到一边,趴在地上吐着舌头,喘着气。苍却不依不饶的跟在西德狼犬后面,趴在了它的身上,和它亲昵地嬉戏着。终于西德狼犬被激怒了,它站起来对着苍一阵狂吠,只是在苍退到离它三米远的地方,才收起攻击的姿态,继续坐在地上吐着舌头头喘气。苍还不甘心,又继续在狗群中转悠着,试图同其中的一只狗建立友谊,可是没有一只狗搭理它,对于眼前这个刚刚褪去胎毛的科尔沁乡巴佬,群狗对它有着鲜明的地域歧视。在城市文明规划之下的流浪狗,再怎么卑贱也是披着城市的外衣,它们见过奔驰的汽车和在空中遨游的飞机,也和人类一起流连于灯红酒绿的场所。其中的一只古典牧羊犬,在它前腿还没有瘸的时候,主人还曾经带着它参加过世界狗狗选美大赛,那天这只古牧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它看来这个科尔沁乡巴佬,不但体格瘦弱,而且不懂规矩、没见过世面。古牧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也许从我的穷酸样就可以认定这个科尔沁乡巴佬连皇家A3都没吃过,更不用说高档的欧奇斯,当年它的主人一个月就给它配给三十斤欧奇斯,它甚至都有些吃腻了。当苍走到它身边的时候,这只骄傲的古牧瘸子一巴掌把苍拍到了泥地上,又嘶哑地朝它吠了几声,似乎怕沾上它的一身晦气。苍灰溜溜地腿却着,碰到了一只脱了毛的哈士奇,苍不停地端详着它,突然兴奋地跳着,也许是哈士奇体型有点像狼以至于苍怀疑它们彼此有这比较亲近的血缘关系,坚信能得到它的认可,但是得到的依然是冷漠吠声。当年在主人家里这只哈士奇相当于家庭第四个成员,老太婆给它洗澡的时候总是抱着它叫着“我的乖儿子”。在被人拐走之后,它加入了这个流浪狗的群体,只是依旧保持着在主人家爱干净的习惯,每天蹭着毛发里的灰尘,导致了脖子上的毛发脱光了。所以看着一身泥巴的苍刮蹭着它所剩不多的皮毛,哈士奇有着本能厌恶,咧着牙把苍赶走了。我看到苍受到了排挤,心疼地对它吹了下口哨。“走吧,不用搭理它们。”可苍似乎没听我的话,继续在狗群中转悠着,并坚信通过自己的热情能够赢得认可。时不时对身边的狗打闹着,但没有一条狗搭理这个弱小的科尔沁乡巴佬。苍走到一只浑身黑色的头上有着疤痕的狼狗身旁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它,那双黑色的眼睛显得威严且凶残,苍感到了些许恐惧,不自禁地在黑头面前退了两步,停住一会儿,又缓缓地靠前,用鼻子嗅着,用前肢和身体不停地蹭着它,很谨慎地表示友好,尽量不将黑头激怒。也许它看出了这条黑头狼犬是这个狗群中的头领,才表现出多少有些暧昧和巴结的行为,表示臣服,希望获得头领的认可。黑头还是对苍如此小心翼翼的巴结表示出了厌恶,一爪子将它拍倒在地。可苍还是没有放弃努力,甚至用舌头舔着黑头头上的那条疤痕。它明白,这个疤痕是权力的标志,意味着黑头曾经经历过极其惨烈的斗争从而成为群狗的领袖,只要获得黑头的认可也就获得群狗的认可。黑头终于不耐烦地站了起来,压低着脑袋,喉咙里哽咽着一股模糊的低吼声,缓慢地向苍靠近,摆出一副单挑的架势。这种低吼声是种警告,也有可能是种攻击信号,黑头身旁所有的狗都站立了起来,突然都对着苍怒目而视,准备在头领的命令下对苍发起进攻。苍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吓坏了,跑到我的脚下寻求庇护,那群狗还想靠近苍,我连忙蹲了下来做个捡石头的动作,那些狗才带着嗷嗷声悻悻地跑开了。苍则紧盯着它们远去的背影,孤独而哀怨地嚎叫着。“不跟你玩就别理它们,那是一群被人遗弃的流浪狗,天天蹲在饭店门口摇尾乞怜等着客人扔给它们剩菜过活。苍,你跟他们不一样。”我抚摸着苍,它却一脸迷离地看着我,似乎对我的话充满疑惑。有啥不一样呢?我自己也琢磨了起来,苍和那群狗同样都是走进人类社会,在城市法则统治下显得卑微的生物。那些被主人遗弃的狗显然学会如何在城市生存,并学会去适应这个城市的法则。苍似乎也得这样,如果离开了我,孤独就会把苍给撕裂,更不用说去生存了。“它们只是被人遗弃的宠物,你不一样,咱们是兄弟。”我绞尽脑汁,才找出了这个似是而非的理由。在我眼里,我强制地把苍同这些流浪狗做出了划分,它们已经被这个城市吞噬了,而苍和我都没有。我缩短了去图书馆的时间,没等到下午五点多就回来陪着苍,我不在的时候它总是萎缩在床底下不肯出来,直到后来甚至开着门它都不敢出去。它越来越依赖于我,我意识到我对苍的保护导致了苍越来越不像狼了,它逐渐失去了狼勇敢、坚强的本性。一有危险,它首先想到的是躲在我的身边寻求庇护。我决定无论要面对什么危险也不能把苍关在屋子里,它必须学会去独自面对这个危机四伏的城市,否则我的保护将磨灭它的本性。前面几天和往常一样,我一出家门苍就躲在床底下等待着我回来给它喂食,它已经习惯了这种饭来张口的生活。我只好狠下心来,饿它几天,不给它喂食,而把食物放在了院子的一个墙角边。饿了几天之后,它才忍不住跑出床底到院子找到食物,有时我带它出去之后会狠心地把它关在门外,一整个晚上不让它进屋。让它独自去面对黑夜和孤独,即便是听着它凄惨的嚎叫声,我也狠心不理。就这样持续了半年,苍度过幼年时期,在我的训练下,它的野性逐渐被呼唤了出来。它不再恐惧于孤独,也不再依赖于我,学会独自去寻找乐趣,甚至还会爬到了屋顶上去眺望远方,有时会站着一整个下午。只是随着它年龄的增长,麻烦事也出现了。有一天我回到院子,房东大娘突然一脸惊恐地把我给拉到一边,带着一口唐山口音问道:“小伙子,你养的那是嘛呀?吓死人了,来,你看看,你看看。”大娘把我拉到了她家后院,只见苍蹲在二楼的阳台上,对着远处山头的月亮嚎叫着,那有点嘶哑的呜咽声让我依稀想起在草原月夜看到的那只母狼。“那不是狼嘛?会咬人吗?”“不,不,那不是狼,大娘您误会了。”我连忙摇着头给她解释,“那是一种杂种的狗,有狼的基因,是高科技配种出来的缉毒犬,我是通过关系从朋友那领养一只的,很有灵性,您要是喜欢的话哪天找我朋友再要上一头,给你养养?”“我养那玩意做嘛呀。不是狼就好,要不活活把人吓死。”这个低劣的谎言算是蒙混了过去,可没过几天院子里又出事了。傍晚回来的时候,我看见大娘拿着扫把扫地的时候还不断嘀咕着:“这好好的鸡怎么丢了呢,这是做嘛,哪个偷鸡贼要是被我抓到,非打断他狗腿不可。”我有点奇怪北京郊区怎么和也和乡下一样还有贼会去偷鸡,刚走进屋,就看到床底下散落着一地鸡毛,苍嘴角上还趟着鲜血。我连忙收拾了鸡毛装上垃圾袋,擦干苍嘴角上的血迹,第一时间毁灭了证据。可过几天大娘的鸡圈又丢鸡了,这次大娘似乎有点怀疑着什么跑到我窗户前打探着。“小伙子,你家的那头缉毒犬在哪呢?这鸡不会是它偷的吧,小伙子,你开开门让我看看,我倒不是怀疑你,我只是觉得奇怪,这高科技配种的狗,怎么这么像狼呢?”看着苍蹲在床底下,用前肢剔去嘴上的鸡毛,还一脸惬意地打着哈欠,似乎完全没在乎它闯下的大祸,我始终顶着门不让大娘进屋。“大娘,这鸡绝对不是我家的狗偷的,我家的狗天天听佛经,不会杀生的。一定是什么贼给偷的吧。”我找着众多借口搪塞着房东大娘,始终不愿意开门。等她不耐烦嘀咕着什么离去之后,我才把地上的鸡毛和骨头包裹着走到院远门外。大娘依旧在鸡圈旁嘀咕着什么,一只脱皮的土狗从院门口经过,我趁机将手中的鸡毛和骨头扔在了那只癞皮狗面前,那狗嗅了几下,惬意地舔着苍所吃剩下的鸡骨头。我不怀好意地拉大嗓门喊道:“咦,这狗啃的不是鸡骨头吗?”大娘转过身来,盯着癞皮狗嘴下还粘着鲜血的鸡骨头,抄起大门边的扫把,怒不可遏的朝着癞皮狗打去。“你这偷鸡贼,看我不打——打——打死你这个偷——偷鸡贼。”癞皮狗无辜地嗷嗷叫着,向着远处落荒而逃,步履蹒跚的大娘依旧跨着小步伐,要向着它追去,却被我给拉住了。“大娘算了,这里的野狗不少,还是先把鸡圈给补上吧,要不下次又被吃了。”我带着一丝的内疚和侥幸对着癞皮狗远去的背影说了声“阿门”,就动手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帮着把大娘修补了鸡圈,算是对大娘的补偿,也为了阻止苍再次去偷鸡。大娘不停地表示对我的感激,还夸我家的苍懂事,我只是做了贼似地红着点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走进了屋子,把门关上,一脸严肃地看着嘴上还粘着鸡毛的苍。它终于知道这次闯祸了,蹲在我的脚下,一声不吭地用头磨蹭着我的裤管。“咱不偷人家的鸡行不,被发现了你会被人打死的,要吃的话,我给你买去。”苍如做错事的小孩那样,靠着我,舔着我的手指头,极力得讨好我,得以规避我的惩罚。当然我并没有生气,在他认错之后自然和颜悦色地抚摸着它的脖子。“我没有生气,只是这么做太草率了,这毕竟是城市,而不是草原,你要学会做只城市之狼——至少——”可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变得有点支支吾吾,找不到准确的词汇,自己也感到这话充满了矛盾,它要是成为了城市之狼就得像那些野狗那样依附于城市的规则,放弃自己草原狼的本性,任由自己被城市的浪潮所吞没,而这恰恰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总之在我帮大娘修好了鸡圈之后,她的鸡就再没有丢过了。苍依旧是喜欢捕杀小动物,总会眼睛发直地看着鸡圈,我会每星期到市场上买只鸡,扔到一个没人的空地上让它开开荤,得以维持它身上与生俱来的血性。过了半年之后,苍终于成年了,长成了一头相貌英俊,身材魁梧的科尔沁草原狼。比我在草原见到的那头母狼还要高出半个头,它身上的毛发都是灰色的,和城市灰蒙蒙的天空一样。它也逐渐成熟,不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偎依在我身边,寻求我的保护,在一岁半的之后它就再也没有这种幼稚的举动。和我一样,苍也喜欢登高怀远,我不在的时候它会爬到二楼阳台眺望远方,当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它就对着它嚎叫着。我原以为这种嚎叫声是在排解孤独,可我发现它兴奋时候也喜欢爬到高处去嚎叫着。特别是满月的时候,它会叫地越加凄厉,我怀疑这是狼几万年前遗传下来的本能,是对黑暗的抗争,月亮似乎能够给予它抵制黑暗的力量。在学会独立之后,苍开始夜不归宿,时常一走就是好几天。有好几个晚上我在周围的空地上转悠着都找不到苍,怀疑它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可几天之后它又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我就兴奋地扑了上来,带着一身的泥巴,在我衣服上刮蹭着,看着它玩地乐不思蜀的样子,我又乐又恼地板着脸,数落着它。“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要小心点。刘庄子虽然是郊区,但你毕竟是头狼,白天出去了你还是有危险的。好几天没回来,你知道我多担心你呀,这要是被人拐走了,我还不能报警。”苍知道我这是善意的责备,毫不在意地躺在地上,伸着懒腰,舔着自己的爪子,如一个淘气的孩子心不在焉地听着老师的责备,左边耳朵听进去又从右边耳朵溜出来了。“好吧,你长大了,我管不动你了,不过你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呀。”当我们之间的气氛缓和下来之后,它就爬到二楼阳台,眺望远方,有时一整个晚上它都这样。这个不高的小阳台给予它开阔的视野,让它看到这个城市的面貌,并寻找着隐藏在黑暗中的敌人和危险,这是生存的本能,它也许发现了这其实是个危机四伏的城市。我开始怀疑苍已经得到那群流浪狗的认可,要不它也不会这么经常夜不归宿,它一定是通过了自己的努力融入了那个群体。果然,好几个夜晚,一听到屋外的犬吠声,苍就一脸兴奋地跑了出去,寻找它的伙伴。那是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又听到了院门外传来熟悉的犬吠声,苍从地上站了起来凝听了一会儿,从门缝中跑了出去。我披着衣服,充满好奇地跟在了苍的身后,它循着声音在巷子中转悠着,走到了一个空旷的拆迁地上,我看到一块倒塌的土墙边,站着一只花色的狗对着苍叫着。那大概是沙皮狗和土狗的杂种,低拉着下巴,胖乎乎的显得可爱。苍向着它跑去,在那低矮的土墙边,它们相互亲昵地磨蹭着身子,那动作显得舒缓而温柔,苍从来都没有对我表示过这种举动,我断定,那条花色的杂种沙皮狗一定是母的。我躲在墙角,看着它们互相用脖子和额头磨蹭着对方,那种温馨的画面,让我感动而又妒忌。原来苍已经恋爱了,它的生命中有了一个可能比我还要亲切的伴侣,爱情那是世间多么美好而又神秘的情感呀。我听着苍喜悦的嚎叫声,我禁不住流下了眼泪。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也许是发觉我已经不再是苍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也许从这个美好的画面我真正感到了孤独。就连苍也有了自己生命中的归属,而我呢?我依旧孑然一身,甚至有一天连和我相依为命的苍也会为了追求自己生活,不得不离我而去,流下孤独的我去面对这个孤独的城市。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25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5 PM 编辑

五 不知不觉离开公司已经两年了,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处女作,名字叫做《彩虹山》,讲的是一个青年人在城市追逐梦想的故事。我喜欢文学,更喜欢利用文学来描述我所认知的城市,在小说我可以随意地在文字中融入自己的悲伤和喜悦,创造我所喜爱的城市。但现实与文学创作全然是不同的,在文学中,梦幻的城市总是笼罩在斑斓的彩虹之下,然而现实中我在城市里压根就没见过彩虹。在写完小说之后,一个实在的困难出现了,写小说我自然可以全控,可出书就不是我能说了算的。对我来说出书除了能够让读者看到我的书之外,还有的目的就是希望获得收入。我对于出版实在毫无头绪,开始只是给很多家出版社发了个题干和内容简介,第一次满怀着希望以为编辑会至少在一个星期之内给我回复,可这样的想法一次次落空,使我怀疑自己在出版运作方面存在着什么问题。在经历过几次失败的投稿之后我逐渐端正了自己的方向,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容易办成的事情,也许是我作品自身的原因。我查看了下存款,还有不到一万块钱,磕磕碰碰还能够支撑一年的生活。我决定将这个小说改编成剧本,利用影视来推销我的小说,而不仅仅是传统的出版业。我觉得的这个想法是正确的,但母亲却给我泼了盆冷水,她还是要我回家去,给我找个稳定的工作,这样我可以留在父母的身边,他们才会精力给我张罗成家立业的事情。可我还是拒绝了,理由很简单,至少存款里还有一万块钱。苍也两岁了,与我早先的推测相反,它并没有得到刘庄子那群流浪狗的认同,它们依旧将苍排除在外,特别是那头脸上长着刀疤的黑头,一旦苍接近狗群的时候,它就会对苍发出进攻的警告,固然是讨厌这个科尔沁的乡巴佬,更是可能发现苍有着挑战它头领地位的潜力。苍依旧努力地去寻求它们的认可,也许它觉得那只小花母狗能够接受它,其它的狗应该也可以。可是它错了,并为此付出了代价。苍每次在出走几天回来之后,我总会发现它身上多了的一些伤痕。被牙齿咬过或者被爪子抓伤,有些在额头上,有些在身子上,显然是经过了一番战斗的。无论苍的伤有多重,我总会找兽医给它治疗,即便一点小伤我也会给它擦些药水防止伤口发炎。苍似乎明白我具有给它疗伤的能力,就越加肆无忌惮地去战斗了。每次受伤,就会平静地躺在床底下,趴在我面前舔着自己的伤口,它明白我绝不会见死不救。“何必呢?”我心疼地抚摸着苍,用药水给它的伤口消毒,它一动不动地忍耐着疼痛,对我充满了信任,“它们不接纳你,就算了,你本身就是一头孤独的草原狼,一万年前你们有这同样的祖先,但一万年的进化之后,你和他们有着本质的区别,为什么非要得到它们认可呢?没有它们你也能活得很开心。”可我说的这些话都是白说,苍根本听不进去,也许狼原本就是群居动物,渴望获得群体的认可是它的本能,就像人是社会的动物一样,渴望获得社会的认可,也是人的天性。几天之后苍再次消失了,这次它足足消失了两个星期,等我再次见到它的时候,是在刘庄子北边的一块拆迁空地上。在一片物流仓库的废墟上,至少聚集着二十多只的流浪狗,苍被它们包围着,黑头站在一快矮墙的土墩上,对着它狂吠着,所有的狗都对苍充满着敌意。我躲在了拐弯的土墙边,原本想要上前去把那些野狗赶走,可我忍住了,苍必须依靠自己去赢得胜利。除了小花,其它的狗都紧盯着苍对它狂吠着。带头的还是黑头,它对着苍步步紧逼着,并没有发起攻击,只是在做出警告,似乎只要苍离开小花,它们就不再攻击苍。苍不断后退着,也许是双方力量对比太过悬殊了,苍感到了些许恐惧,但它还是对着向它紧逼过来的黑头咧着尖牙,毫不屈服。除了爱情没有什么能够给予苍如此的勇气,可这似乎是场注定要失败的战斗,一头孤独的狼显然无法战胜二十多条野狗。苍被逼到了墙角,无法退却,甚至无法突围,每个方向都已经被野狗堵住。一条黄皮土狗对苍发起了攻击,它冲到了苍的面前,向着苍的前肢咬去,苍警惕地跳了起来,张嘴咬了下黄皮的头,黄皮呕呕地叫了几声逃走了。苍击退了黄皮的攻击,却挑起了群狗对它的进攻。西德狼犬和哈士奇都扑到苍的身上,一阵混乱的撕打。空地上传来了阵阵惨叫声,我不知道这声音是发自于苍还是那些野狗,只是听着这惨烈的叫声,手心直冒汗。混战中,苍终于跑出墙角,背着空地,这意味着苍已经突围了,它随时可以逃跑。我紧握着出汗的手,为苍摆脱包围松了口气。“抓住机会,苍,如果这时候跑掉的话,没有一只狗比你跑得快,并不用说耐力了,你是只草原狼,这是天生的优势。”我等待着苍逃脱群狗的攻击,可苍显然没有逃脱的意思,它只是不断退却着寻找机会重新发起攻击,对于这场注定要失败的战斗,它觉得还没结束。退到一条小河沟前,苍终于不再退却,而是稍稍将身子放低,我明白这个动作就是要开始进攻了,虽然苍从未散失勇气,可我依然觉得它毫无胜算,它能打倒一条狗,却无法打倒一群狗。我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想着实在不行,只好出手把它从战斗中解救出来。突然苍的身子有如闪电一般向着群狗中一个黑色的身影冲了过去,只听呕呕的几声惨叫,苍咬住了黑头的脖子,黑头不断挣扎着,想要摆脱苍的攻击。我终于明白原来苍并不是一匹莽撞的狼,它知道黑头是这群野狗的头领,虽然双方实力悬殊,但是只要打败黑头就有可能征服这群野狗。可是苍还是缺乏经验,这样的机会稍纵即逝,黑头挣扎了几下,摆脱了苍的纠缠躲在了群狗的身后。苍又再次被包围,体型硕大的西德狼犬扑向了苍,苍用爪子向它的头拍去,但是西德狼犬的冲力太大,将苍扑倒在地,黑头带领着群狗向着倒地的苍扑了上去。又是一阵尖锐的惨叫声,苍经历了一次惨烈的厮杀之后又勇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我看到了身上已经淌着鲜血,身子不断颤栗着,但那露出的尖牙似乎表示它毫不屈服,甚至没有想要摆脱群狗的包围,只是用与生俱来的勇气在坚强地嚎叫着。“跑到巷子里去,将它们个个击破。”我心中呼叫着,希望苍能够领会到城市的战斗,一旦它躲进狭窄的巷子中,对群狗展开巷战的话,凭借着它的能力是有胜利的可能。但苍毕竟是只草原狼,也许空旷的草原带给它勇往直前的勇气,却使它无法理解城市的规则,它不懂得躲藏,更不懂得妥协。只是独自面对危险,直到流尽身上的最后一滴血。终于,我忍不住从拐角处跑了出来,握着砖头向着狗群扔去,将它们赶出对苍逐渐缩小的包围圈。群狗对着我狂吠着,却没有对我发起进攻,因为我再次蹲了下去捡起了地上石头。苍没有因为我的帮助而显得咄咄逼人,只是站在原地露出了毫不妥协的尖牙表示它没有屈服。我蹲下来抚摸着苍,看着已经被鲜血染红的灰毛随着身子不断颤栗着,就像它母亲那样维护着生命中最后一丝尊严,勇敢地面对死亡。“这么傻,为什么不逃跑呢,它们根本追不上你。”面对着群狗逃散的背影,苍抬起头来对着苍茫的天空发出一阵嚎叫,像是对我做出了回答——它依旧是头勇敢的科尔沁草原狼。我数了下,苍身上一共有着五道伤口,虽然浑身血淋淋的感觉恐怖,但是并不碍事,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动筋骨,兽医只是给它缝合上伤口打了消炎针,告知我不用太担心苍的伤势,保守估计两个星期后就会痊愈。这两个星期我几乎寸步不离地陪伴着苍。夜晚小花在空地上召唤它的时候,我也会拿着棍子跟在它的身后,唯恐苍再次受到攻击。傍晚我会陪着他坐在一阳台上眺望远方,有时我会心血来潮读上一首凡而哈伦的诗歌给它听,它似懂非懂地看着远方,凝望着那些在原野上奔走的困束的人群,眼睛满是那城市看不穿的迷雾。“你应该懂得妥协才能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诗人说‘每一条路都走向城市’,可其实每一条路都很拥挤——”每当我以教唆的口吻和苍说话的时候,它就慵懒地打着哈欠,将头趴在我的脚上,不耐烦地闭着眼睛打起盹来。我苦笑着,发现自己和苍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像我妈。她也教导我 学会妥协,学会接受自己得不到的事实,否则会让自己痛苦。每次听到母亲这样的唠叨我就像苍那样打着哈欠,来表示抗议。不知不觉地,我对苍也当起了母亲的角色,而且它也像我一样固执,且有些傻里傻气地拒绝妥协。“好吧,虽然我没权利说你是错的,我是对的,但这次确实是我救了你,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也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好运气。”天空拉上了夜的帷幕,圆月穿过布满工业灰尘的天空显出橘红色的脸盘,山头的星光也显得灰暗,广阔的苍穹只是错落着几颗孤单的星光,而在它的脚下,灯光划着曲折的线条,描绘着城市的轮廓,那是一片光的海洋。在夜晚,它依旧如白天那样喧嚣,如一个永不停歇的机器发出阵阵让人烦躁且单调的噪音,这个如机器般运转的城市,每个角落都如灰暗的星空那样昏昏沉沉的。可我已经固步于这种习惯,仿佛那天看不到这种灯光,听不到这种噪音就会睡不着觉。苍站立了起来,对着那轮逐渐升高的圆月嚎叫着,那是一种不和谐的声音,同这个噪音混合着让人尤其感到刺耳,可那声音是如此地独特,似乎在呼唤着远方如道路般悠远的人群,只是谁也听不见。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30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6 PM 编辑

六寒冷的冬天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降临了,十一月一连下了两个星期的大雪。没有暖气的夜里我时常会被冻醒,捂着被子看着结成冰凌的水杯发呆着。有时会突然寻找着苍的身影,可陷入恋爱的苍依然夜不归宿,看着弥漫着寒冷的四周,我只好裹紧被子,抵抗着要撕裂我的孤独。更可怕的是我的存款不多了,只剩六千多,勉强支持到明年开春。母亲多少带有些嘲讽的口气安慰我,只要回家没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包括工作、家庭以及未来,一切他们都替我安排好好的,只需我点个头。至于梦想吗?她劝我最好是埋藏在城市水沟里发霉。在我的小说没有任何出版社看中的情况下,我决定去找工作,并发誓绝不再干伺候人的工作,至少不是像当初在电力办公室靠写吹牛的文字过活,那样的日子我实在过够了。不过这是何等之难呀,我发出的简历如石沉大海。在我将要绝望的时候,有个电话找我了。那是一个电视台栏目剧的编剧,他承接了一个月两集的剧本,每集是六千块钱。在一个猎头网站看了我的简历之后,决定招我做他的枪手。接到这个电话之后我着实高兴了好几天,觉得这应该是个不错的机会。写剧本是个高收入的职业,也体面,虽然只是个枪手但还是有机会往上爬的。接到电话的第三天我把自己人魔鬼样地打扮了一番,至少看起来还像个有志文艺青年。我按着他给我的地址来到了北三环,看到不远处的北影厂蹲着一群群众演员,我的心怦怦直跳,觉得能住在这里的编剧一定是有来头的,而自己虽然作为枪手但比起那些演尸体以及背景人物的群众演员来说,地位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在北影厂门口等了几分钟,我接到他的电话,根据他的指示走进一个小巷子,又拐了个弯走到了一个大楼的地下室,在黑暗中摸索一会之后,我逐渐适应了地下室的光线,一阵浓烈的酱油味扑鼻而来,只见一个大冬天还光着膀子的男人在走道上炒菜,不时有穿着暴露的女子从我身边经过,其中一个穿着紧身睡衣的女子一脸迷糊地打着哈欠,这性感身材在这嘈杂的地下室毫无顾忌地暴露着秘密,在我看来仿佛丢在路边的垃圾那样让我感到厌恶。我连忙转过头去,在迷宫一般昏暗的走道上按着路标的箭头寻找成志工作室,终于在一片女人的奶罩和内裤的包围下看到了一个毛笔写成的牌子——成志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几分钟之内产生巨大的心里落差,让我心嘎嘣一声,收缩着极具膨胀的自尊,抛却了所有华而不实的幻想,只是充满疑惑地看着这个字迹潦草的牌子,忐忑不安地敲着门。一旁水房走来一个穿着短裤,口中要咬着牙刷青年男子,打量着我。“您是吴先生?”我点了点头。“哦,里边请,里边请。”在这个满屋子臭袜子、塑料袋和快餐盒的工作室,我勉强在他的办公桌前找个位子坐了下来。虽然屋子里弥漫着臭袜子以及食物腐烂的味道,但这次见面我们聊得还是很开心的。关于写剧本,我虽然知道不多,但他多少还鼓励我,技巧是可以在写剧本的过程中学习到的,而写作的功底是短期内学不来的,这恰恰是当编剧最重要的条件。谈话之后,我推测他并非是个正式编剧,其实也是个枪手,只是为了接更多的活,才把剧本用三千块钱转包给其它枪手,而我就是他所看中的人选:没有工作,却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有实力且能够长久地干下去。我很珍惜这次机会,并努力学习技巧,又开始了专职的图书馆生活。每天八点出门,九点到图书馆,花上三个钟头阅读剧本写作方面的书籍,其它时间就是按照提纲的要求写剧本。晚上回家,虽然浑身疲惫不堪,却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我怀疑这个城市正开始接纳我了,我把这种喜欢告诉给了苍。“苍,我们就快熬到头了,我向你发誓,这是我们在这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冬天,明年我们就可以般到楼房里去住。”我抓起苍的前肢,快乐地和它在雪地上嬉戏着,突然发现它腹部有着一道十五厘米长的疤痕。我顿时难过地沉下了脸。“怎么你还在和那群狗打架吗?”苍不置可否地垂下头舔着腹部的伤口,我看着它无所畏惧的表情,心中感到无比沉重,这个注定要失败的战斗似乎是永不休止的。“难道不能学会享受孤独吗?也许你应该放弃小花,你是狼,而它是狗。”苍压根没把我的话当回事,每到夜晚它就会和小花幽会。出门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好几个星期看不到它。我甚至都认为苍为了爱情都把我给放弃了,那个月我时常面对着夜晚的白雪发呆,可始终没看到苍的影子。它长大了,我再也无法主宰它的命运了,面对黑夜中的白雪,我才感觉到孤独是如此的可怕。剧本的事情有点磕磕碰碰的,因为我发现写剧本和写小说完全是两码事,小说也许可以更自由一点,可以叙述可以抒情或者议论,但剧本就有固定的格式,是用画面来展示语言的,更重要的是剧本要取悦观众,我必须耐着性子去看当前热播电视剧,学习一些可以引用的段子。一个月后我总算把刘成志交给我的栏目剧写完了。交给他的时候,他只是盯着剧本看着一句话不说,我不知道到底是通过了还是没通过。不一会儿他把我给他的剧本放在桌子上,从抽屉中翻出了一个册子。“很好,这个剧本等给导演看看吧。”他将本子放在了我的面前,“这是我们下周可能要接的活,是关于一个都市爱情剧的题材,这是大纲,你去熟悉下吧,也许不久的将来你会成为主力的。好好干吧小吴。”他拍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这个作品他算是通过了,只等待导演的审批。我想审批的估计不是导演而是上家编剧,如果通过了,按照我们不成文的规定,他将先支付我一千块钱的稿费,开拍之后再支付我剩下的两千稿费。不管怎么样,那天大概是我人生最为快乐的一天,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条通过写作来养活自己的道路,这是我摆脱贫穷的第一步,也许不久之后就可以搬出刘庄子了。我想把我的喜悦告知苍,可苍已经离家快三个星期了,这是它离家最久的一次。到第四个星期还没看见苍,我有点担心起来,怀疑苍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我到刘庄子的空地上寻找着那群流浪狗,它们经常聚集的那片拆迁地正在打地基,群狗的身影早已不见了。我找遍了整个刘庄子和南五里店,甚至快到了南五环,还装作一个东北客户,到附近的狗肉店去查看,始终杳无音信。第五个星期之后我仍旧没有苍的消息,我已经快要绝望了。当夜晚到来,我总是警觉地听着屋外的动静,妄图听到小花那充满爱意的叫声,可除了呼啸的北风什么也没有。有时我依稀听到几声犬吠,连忙穿着衣服向屋外走去,怀疑苍又在和那群狗战斗了,可在皑皑的白雪的映照下,我看到的只是夜的孤寂和那破败的墙上写着醒目的“拆”字。拆迁之前我必须搬家,如果还没能找到苍的话,就意味着我永远失去了苍。在第六个星期过去之后,我已经接受了失去苍的事实,并痛苦地推测它并不是遇到危险,而是它已经不需要我了,也许它赢得了小花的爱情,或者最终通过努力受到那群野狗的承认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个部分。想到这,我忍不住伤心了起来,如果连苍也抛弃了我,那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可值得我留恋的呢?我将注定要成为一个失败着,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家里寻求母亲的庇护。我数了下银行的了钱,还剩不到六千,至少可以让我支撑到明年夏天,还有半年的时间让我等待着苍的归来,更何况我还能靠些剧本维持生活。想到这,我又鼓起了在这个城市继续挣扎下去的勇气。又等了两个星期,刘成志终于给我打电话了,电话里他的语气有些生硬,没有提到剧本的问题,只是叫我见面再说,这让我感到有些不踏实,也许这个剧本还得需要细微的打磨,并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可见到他以后我推翻了事前的猜测。我走进成志工作室,他正坐在堆放着花生米和方便面的办公桌前,边吃面边打着电话。“哦,我知道,最近几天我没怎么睡,所以才有些马虎,李哥,下次我一定会好好把握的。”刘成志接完电话把我的剧本扔在了我的面前,指着上面涂着红色的字迹。“你看看,你自己看看,这都写得是啥呀。我本来很信任你,没怎么监督就交上去,结果人家一下子就给否了。”我拿起那集剧本,看了那些红字,歪歪斜斜地写着些批注,但都是只言片语,我不是看得很懂,只好找刘成志询问。“这什么意思,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哪里都出问题,场景、对话,以及你的镜头感。”突然一个电话打了过来,刘成志又接过了电话,摆出了笑脸恭敬地听着,电话另一头的语气明显带着些情绪,刘成志不时点头认错。“我知道我知道,这个问题我已经琢磨过很久了,没想到这次还出现,这是我的疏忽,是我的疏忽——”说着刘成志一手捂着电话,一手指着剧本上的红字,对我吼叫着。“你瞧瞧,前面三场,您镜头感太差了,老想着从头叙述,这是剧本不是小说,某人站在花丛手拿一束鲜花,看着过来的车辆,这就够了,你偏偏重头写到尾——,你叫我怎么说你——”又是一个电话打来,刘成志再次摆出那副恭维的样子,点着头,然后又放下电话,对我的剧本一顿的批评。说实在的,我已经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脑子里嗡嗡直响,关于那些剧本上的红字都成了一些在我面前飞窜的符号,有意识的就是我脑子里回荡着在草原上看到那头母狼在生命最后时刻所做出的嚎叫。在那弥漫着混乱符号以及恶臭的地下室,我听到了一个清晰的声音在我内心呼喊着:苍,你在哪里?从地铁走出来的时候,开始下雪了,我一直从丰台走到了刘庄子,一路上我踩着白色的雪,看着灯光下我孤独的影子,回忆着自己是如何结束了这天真的一天。回到家已经是夜里十二点了,我抱着那卷批着红字的剧本重重地瘫倒在床上,让大脑暂时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不一会儿我睡着了,就像死去了一般,没有梦,没有意识,只有这接连几个星期的疲惫,在我沉闷的鼻息声中缓缓地消解。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轻微的“吱呀”声打破了这死一般的状态。那声音仿佛是某种东西同门轻轻地摩擦所发出来的,也许是风刮起了树枝刮蹭着门。我没在意,只是慵懒地翻了个身,继续寻找着那死一样状态,可那轻微地撕扯门扉声音始终在耳边回荡着,仿佛一个卑微的命运在这寒冷的冬天做以无助但却坚强的反抗。我突然爬了起来,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一脸喜悦地穿上了衣服,打开了门。雪花从我的大衣上滑落,院子已经裹上一片白色,我之前所踏出的脚印已被完全掩盖,城市灯光所映照下的夜空灰蒙蒙地让人感到寒冷且悲伤。一团雪在我的脚下蠕动着,它缓缓地爬到了我的身边,借着白雪的反照,我才发现那是个活物。我蹲了下去,拨开了它身上的雪,看到了那道坚强而熟悉的眼神。“苍,真的是你吗?”我抱着苍,嚎啕大哭,仿佛拥抱着久别多年的兄弟一般,在哪一刻我才感到苍在我生命中是如此的重要。它略显兴奋地张着嘴,用前额摩擦着我的手,可不一会儿,那股兴奋消失了,眼神逐渐变得迷离,缓缓地低下了头,它似乎想要抬起头来,发出一丝哀嚎,可连这点力气都没了。我紧抱着苍,怀疑它冻坏了,连忙伸手摩擦着它灰色的皮毛,可我抽出了双手,看到手上沾满了热乎乎的鲜血,放到鼻子上闻了一下,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我练忙把苍的身子翻了过来,背上开了一条大口子,足有五厘米长,能看到左边身体的几根肋骨,周围的皮毛覆盖着一片已经风干的血迹,雪花落在了血迹上,变成了红色的血水将它的身子染红。我倒抽了口凉气,这么大的伤口一定是经过剧烈的战斗,不过看着已经开始结疤的裂痕,心中并不是太恐慌,伤口正在愈合。“没事的,这个伤口我找医生帮你缝上,消消毒,过几天就没事了——”可我手中的血还在流着,变得越加浓厚,雪地上的红色还再蔓延,显然苍的身体还在流血。我抬起了苍的前肢,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更为可怕的伤口,它的腹部一片血肉模糊,甚至看到流出体外的肠子,我感觉到苍颤抖的身子正在变冷。我意识到苍在这段时间里经历几次长久的战斗,那开始结疤的伤口估计是不久前留下的,而腹部致命的裂口显然是刚刚结束的战斗所留下的。我不知道苍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是可以肯定苍是永远都不会屈服,它之所以扑倒在家门口,是因为它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够救他。看着苍徐徐地闭上眼睛,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连忙抱着苍向着空旷的雪地跑去,不时看着怀中奄奄一息的苍,对它哭喊着:“放心,我会救的,你一定会没事的。”雪夜里四周一片白茫茫,簌簌的雪花在瞬间掩盖了我踏出的足迹,这个孤独的城市只有我和苍的影子,在寒冷的夜里艰难地跋涉着。我走了两站地还是没有看到出租车,道路上连一点灯光都没有。四周除了脚下的雪被我踩出吱呀的声音,一片的寂静,我甚至感觉不到苍呼吸声。我把苍捂在自己的怀里,唯恐它被冻僵,一边摩擦着它的皮毛奔跑着。一小时之后我看到了大路,苍依旧没什么动静了,我焦急地冲向了丰台路口的私人兽医诊所。使劲地拍着门。“张医生——,张医生,在家吗?”我足足敲了有十分钟,周围被我吵醒的居民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可我早已不在乎,凭着苍每次受伤的时候就寻求我的保护,就足够我为它付出一切。门终于打开了,张医生披着大衣一脸恼怒地看着我和怀里的苍。“干嘛呀,都这个点,有事明天再说吧。”他打了个哈欠,要把门关上,我用手撑住了门框。“张医生,您救救它吧。”我撩开了衣服,让张医生看到苍腹部的那条巨大的裂口,“你如果不救它的话,它活不过今天的。”张医生的表情略显惊讶,但立刻变得有些慵懒,在他眼里这头留着肠子的狼和踩在脚下的蚂蚁无甚区别。“没救了!”“怎么没救了,不能帮忙把伤口缝起来吗?”“流血过多,而且我没这技术,我只是给宠物狗打打防疫针,上大学就解剖过兔子,给狼做手术真不专业,你走吧,要么去大医院要么去其它兽医站看看。”张医生还要关门,我用手紧紧地按住了门框。“你这人怎么这样?”“张医生,你救救它吧,就帮它把伤口缝上,给它消消炎,我给你钱,这么晚了,我也不知道能找谁呀。”“我不都说了吗?我救不了,回去吧回去吧。”张医生要撩开我的手,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脚向兽医门诊部的门踹去,开着的小门被我踢翻在地。“医生,今天我话就撩这了,你不救也得救,要不我就不客气了。”“哎呀,小子,找死呀你?”张医生抓住我的衣领,一脸气恼地看着我,似乎想让我知道他是真发火了,而我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的眼睛,进行着意志上的较量。我们就这样对视了一小会,我感觉到他的手劲开始变弱,牟利的眼神也慢慢变得温和了,他似乎从我那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看到了毫不妥协的气质,从我这狰狞的眼睛看出我为了苍什么都能干得出来。“把它抱在手术台上去。”所谓的手术台就是个垫着两张凳子的小木板搭,苍躺在了木板上,张医生指示我捏着呼吸器手动帮助苍进行呼吸,他开始实施腹部修复手术。我焦急地看着他,不时地给他递过钳子和剪刀,他小心翼翼地把苍的腹部给缝上了,完成了第一个手术之后又把背部的伤痕也缝合起来。最后他逐一检查着伤口,给它消毒,一直到天亮我们才算忙完了苍的全部手术。他把听诊器放在苍的颈部,凝听着,一会儿露出了一些微笑,我总算是舒了口气。“医生它没事吧!”“嗯,还活着,但心跳很微弱,不过关键看以后几周了,也许伤口会发炎,或导致其它并发症,幸好这是冬天,它应该能活下来的。”听着张医生的话,我抚摸着苍不禁喜极而泣,含着眼泪对张医生表示了最为诚挚感谢,并对之前不理智的行为向他道歉。张医生似乎并不在意我之前的行为,他也许明白我是个很性情的人,只是很不解地看着苍,难以想象它身上怎么会与如此多的伤口。从他的眼神我明白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北京人,他显然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城市。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35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6 PM 编辑

七苍的伤势远比我想象的还来得重,一连好几天都躲在床底下,不愿出来,也不肯进食。一星期之后瘦得只剩下一身骨头,一整天大部分时间都闭着眼睛处于半昏迷状态。我不得不买个导管,把流食灌进它的胃中,可刚灌进去,它又吐了出来,这下我慌了,再去找张医生,他只是摇着头,说除了给它打点滴之外,只能靠它自己恢复了。看着苍萎靡地躺在地上,我一度后悔把苍带进了城市,不断自责了起来。我也许得接受没有苍的日子,可它就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一样,失去了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在这个城市挣扎。“不,我觉不能让苍离我而其,那我们就输了。”我抱着苍哭泣着,努力将它从昏迷中唤醒,努力将它拉出死亡的边缘。半个月过去,雪不下了,可天气依然寒冷,杯子一到半夜就会结冰。看着苍在发抖着,我把它抱到了被窝中,用自己的身子捂着它。它有时会睁着迷离地眼睛看着我,对我发出微弱的呼叫声。我知道它在向我表示感谢,或者是安慰我不要太过担心,这种声音已经超越了友谊,似乎我在它心中成为信仰,就像在母亲的怀中那么安全。“放心,你一定会活下来的。虽然张医生说你的危险期还没度过,但我还是坚信你能活下来的。”苍发出几声呼呼的叫声,似乎在询问着什么。“你有这很强的生命力,就像你的妈妈一样。还记得妈妈吗?在三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霍林河草原的小山岗上——”苍没在发出声音,只是静静地躺在我温暖的怀中,听着我给它讲着草原所看到的那只勇敢的母狼,它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依然毫不妥协地对那三只要杀死小狼的牧羊犬咧着牙齿,那就是苍的妈妈。苍闭上了眼睛,听着妈妈的故事惬意地睡着,它的呼噜声还带着几声呜咽的嚎叫,也许它梦见了妈妈,那头勇敢的草原狼,苍身上身上传承着母亲的勇敢,同母亲一样有着草原天空一般苍茫的颜色,有着它祖先与生俱来的坚强气质,如草原上的野草一般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我坚信它是一头不死之狼。一个月后的一个夜晚,在睡梦中,我听到了骨头爆裂的声音,迷迷糊糊地抬起头来,向着声音的方向望去,苍正在啃着碗里的一根肉骨头,它吃地津津有味,不时用舌头舔着自己的下巴,然后对着我吱吱叫着,似乎问我还有没有吃的。我跑下床去抱着苍,嚎啕大哭。“苍,太好了,太好,你终于活下来,我就说嘛,你是只不死之狼。”北风依旧在刘庄子的空地上呼啸着,但冬天最寒冷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苍终于挺过了这个冬天最可怕的时刻。它虚弱的身子逐渐恢复,身上的疤痕被灰毛掩盖,又长成了一匹高大魁梧的科尔沁草原狼,不同的是那英俊的身姿上多了几分沧桑和稳重。在经历了这次生与死的考验之后,苍显得更加成熟,我们的关系也更进了一步。即便它和小花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我们之间的情感却不能用亲密来衡量,我们更像在城市的战场上有着共同信仰的斗士一样,用生命当做赌注去证明一个真理。它没有再长久离家,无论到外面多久,一到傍晚它就跑到二楼阳台上等着我回家。但那零星的战斗还是有的,有时我还会看到苍身上多了一些伤口,不过危及生命的伤口就再也没见过了,苍开始懂得保护自己,而不再是一只只懂地战斗却不懂得生存的草原狼了。到了二月份的时候,刘庄子的流浪狗不知为什么多了起来,房东大妈说,这一大片平房明年就要开发成一个住宅楼,春节之前,东边一片平房就要被拆除了。大部分民工都想在回家之前多干点活,赚钱回家过年。刘庄子的拆迁工作变得繁忙了,原本一些大排档生意在夏天未到来就已经开始红火,搭着棚子的夜宵店,到了夜里两点还在做着生意。这又吸引了一些狗聚集到刘庄子,黑头的手下已经超过了四十个,每到晚上这些狗就躲在棚子一边,顶着凛冽的寒风,等待着客人的施舍,摇摇尾巴就能让它们饱餐一顿。春节前,刘庄子的夜变得出乎意料的热闹,混乱打架声混杂着各地口音的猜拳声,时常引起群狗的阵阵狂吠。我常被一阵嘈杂的喊叫声吵醒,不知道是人与人在打架,还是人与狗在打架,刘庄子显得从未有过的混乱。我没有想要搬家,还在等待着刘成志的电话,希望能够耐着性子,把剧本的事情弄完。我始终没有等到刘成志的电话,他那老气横秋的口气实在让我厌恶,可我还是在接到每一个电话的时候渴望是他打来的,哪怕是一阵臭骂声也让我心里有底。春节就快到来了,我还是横着心欺骗母亲说我在赶剧本,一回家就会失去这个机会了,母亲有点怀疑,但还是收起了过去教训我的口吻,让我注意保重身体。我明显发觉她已经开始对我妥协了,也许认识到叫我回家不但是不可能,也许还是错误的,毕竟我已经能依靠写剧本生存,在乡下人看来,这是个体面的工作。母亲态度的转变反而让我感到了几分歉疚,因为我是依靠欺骗而赢得她的信任,现在我所能做的就是如何让我所欺骗的成为现实。我又到网吧去发海量的简历,可等待的回应都如石沉大海。除夕的晚上,我和苍一起坐在了二楼的阳台,看着过年的烟火,内心却感到了从为有过的恐惧。刘庄子就要拆了,而我的存款只剩不到六千,一旦离开刘庄子,我在市区是不可能找到这么便宜的房租,而且市区对于苍来说更是危险重重。我满怀着心事喝着酒,漫不经心地看着夜空绽放的礼花,想着没有着落的未来,内心充满了苦涩。苍却很高兴,不时对着天空的礼花嚎叫着,这个危机四伏的城市,在它看来只有美丽与梦幻的一面,全然没有生存的恐惧,战斗对于狼来说就是本能,城市和草原一样是一个不可逃避的战场。三月份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了刘成志的电话,我有点意外,但还是忍不住兴奋了起来。我又要开始接活了,这是一部清装宫廷戏,他分到了其中的六集,每集还是给我三千块钱。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他极尽热情地拉着我的手,向我讲述着成志工作室的光明未来。“这是我们接的第一个电视剧剧本,一旦我成了正式编剧的话,小吴你就是我的第一功臣了。我向你保证,只要你好好干,下半年我们就能吃香的喝辣的。”他说这句话所表现善意,让我无所适从,三个月前的那次吵架似乎根本不存在一般。不知为何他的热情不但没给我对他多几分好感,反而是更加厌恶了起来。但我也只是笑呵呵地点着头,不做任何评论,也没有把这些吹牛皮的话当真,反正先赚到钱再说了。我们又开始了第二次痛苦的合作,他依旧对我的剧本漠不关心,或者说他自己从来就不审查剧本,只是到了编剧提出修改意见的时候,他又到我面前指手画脚的。不过我都忍了,过了半个月,第一集总算是过关了,按规定编剧点头的话,我首先拿到他承诺的一千块钱,导演点头的话才能拿到那剩下的两千块钱。写到第二集的时候出了很大的问题,因为制片人认为开头写得的太文气了,不够狗血,要求第二集里的孝庄和多尔衮的爱情要多加些曲折的情节。由于这个曲折的不同理解导致了这一集打磨了快一个月。第二集的钱迟迟没有到手,刘成志于焦急了起来,甚至还对我破口大骂。“你他妈猪脑呀你,这要狗血,知道啥叫狗血,这还需要我解释吗?”当然他只是对我才摆出这幅态度,当接到编剧的电话,听取他修改意见的时候,他脸上的肌肉转瞬松弛了,并不断点着头:“对,对,这个我会注意的,您放心,我只是最近没睡好觉,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接完电话,他又一脸严肃地看着我,似乎这一切都是我的过错。“我再声明一次,这是你最后的一次机会,不行就换人。”话刚说完,他似乎觉得自己把话说绝了,连忙做了下善意的注解,“我也不是批评你,只是你要是不长脑子是不会进步的,我这真的不缺人,只是觉得你稍微靠谱点,勉强想再给你次机会。大哥,为了你自己,长进点行不,别让我为了这点小事浪费精力了。”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奚落,看着他那略带几分怜悯却伪善的指责,我突然有股骂人的冲动,可话刚到,我是用手将嘴给紧紧地捂住了。“我再试试吧。”几年的锻炼使我多少学会了妥协,至少看在钱的份上我也得忍着。刘庄子东面的平房已经被拆了,再过几个月我住的院子也将成为废墟,我必须在拆除之前让自己赚到一笔钱足够到市区生存的费用。刘庄子的狗突然多了起来,甚至我看到的狗都比人多。群狗的狂吠时常让这个荒凉的郊区显得越加狂野,每天这些卑微的生命都在挣扎着、抗争着,等待命运将我们抛向了这个危机四伏的城市,可文明仿佛始终远离我们而去,这种野蛮的战斗似乎每天都在进行着,并诠释着城市的斗争文明。苍依旧参与了一些零星的战斗,不过只要五只以上的狗围着它,苍就会跑出空地,躲进巷子。在单独的战斗中,苍始终不处于下风,但从数量上看毕竟它在刘庄子还是个弱者,无论怎么战斗,它始终无法获得胜利,也无法成为群狗的一部分。我开始讨厌刘庄子,群狗身上显示出郊区野蛮的城市法则,我等待着赚到钱,把苍带出郊区,步入文明的市区,至少,哪里的战斗受着城市文明法则的约束。两个星期后我对写剧本绝望了,因为我发现和刘成志合作比起苍寻求群狗的承认还要来的困难。在进退两难之地,我突然接到了一个令我欣喜的电话,那是一家出版公司的编辑打来的,听他口气似乎对我的小说有出版意向。在接到电话的第二天我迫不及待地和他见面了。按着地址走进北四环的一家写字楼,我看到了他们的公司,没有挂着牌子,一群工人正在里面搬着桌椅。接待我的是个带着眼睛的年轻小伙,凑巧的是也姓刘,不过他笑眯眯样子同刘成志那股给人施舍饭碗的臭屁相比起来,让我感觉舒服多了。只是看着凌乱的办公室,我有些迷惑不解,他察觉到我的怀疑,连忙解释道:“哦,我们是刚搬进来的,正在搞装修,一个月后就搞定了。这是我们公司的各种资料,您好好看看吧。”他给我搬来一张靠背椅,拿着干毛巾擦了下上面的灰尘,听着办公室内混乱噪音,我怎么也感觉不到这是一家搞文学出版的公司。只是努力地看着公司的个个证件,力图发现一些什么蛛丝马迹。不过说实在的,虽然他给我指指点点,我还不是看得太懂。“这样吧,我们审查了您的作品,还是有市场的,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就签个合同,进入审稿阶段。”“那我要交什么钱吗?”“目前我们公司有规定,小说类的给予8%的版税,但是由于您在文学界还没名气,我们得和您合作出版,也就是我们出钱购买版号,但是您得认购一千册,这一本二十块钱,打二点五折的话一共收你五千,您要是觉得这个合作方式合理的话,就在这个合同上签个字吧。”我有点踌躇了起来,因为我知道合作出版作者出五千块钱实在是不多,但这五千块几乎是我的全部,并决定着我和苍的命运,更何况这个没有挂牌子的出版公司我还未认真考核呢。“要不这样吧,您要是不放心的话,我们先给您做个样板给您看看。等您满意了,我们再找出版社,那时您再决定是否签约,您看如何?”“好,就这么定了。”在这次见面之后我第一时间去按照他给我的网址去看了下,找到了一个叫做世纪佳艺文化公司的主页,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出版公司,和许多中国当代知名作家有个很多合作。可我又害怕了起来,毕竟我毫无名气,并且这个合作出版我只出五千实在太低了,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在一个星期后又见面了,还是那家正在装修的公司,办公室里的桌子和椅子已经被搬光了。“今天我们开始采购办公用品,下个星期我们就能搬进来了,抱歉呀,今天还是没有会客厅。”“哦,不用客气。”刘编辑照旧给我搬来了一个靠背椅,擦去灰尘之后交给我一本已经成型的书,封面设计是一座有着彩虹的高山,我爱不释手地摸着,虽然没有署名出版社,但还是让我激动不已。“怎么样,您满意了吗?”“说真话,我非常满意。我只是有点奇怪,像我这样不知名的作者,你们合作出版怎么才要我五千呢?我记得其它人至少都是要两三万的。”“哦,是这样的,我们总公司正要往影视方面发展,您的作品恰恰有改编影视的潜力。这五千其实只是为我个人做了担保而已,因为现在我们公司都是编辑负责制,我是要对作品的销售负责的。不过您的作品是有潜力的,我想着五千块钱应该是多余的,以后还会还给您的。”话刚说着,一个中年男子拿着文件夹走了过来,刘编辑和他耳语着什么,那人惊讶且有些敬畏地看着我。“想不到能写出这部作品的作者居然如此年轻。”他握着我的手,所表现出的敬意让我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是我们的顾总监,是他发现您的作品的。”我不知所措地和他寒暄着,这个中年男子始终握着我的手,用恭敬地有些过分的行为对我表示着他的敬仰。“看到你,我就看到了中国文坛的希望了,小伙子,继续努力吧,中国需要您这样甘于寂寞的勇士。”说真的,在那一刻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自以为埋没地底的金子终于被挖掘出来,在世人贪婪眼神面前闪闪发光。理智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喜悦所淹没,我二话不说拿着合同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当场交了我仅有的五千块钱。那几天我一直沉浸在莫名的亢奋之中,时常和苍坐在阳台上,看着远处幻想着自己美好的未来。“苍,你知道吗?我就要成名了,成名了,你知道吗?成名了意味着什么吗?”苍站了起来呜呜地对着东方升起的月亮嚎叫着,似乎对我的喜悦毫不在意。“原来你不懂呀,这意味着我将受到认可,知道吗?我要被这个城市认可了。”苍远没有我来得兴奋,作为一只三岁的成年公狼,经历了爱情、经历了多次残酷的战斗,经历生与死的挣扎,它对这个城市所能出现的一切都变得淡漠了。我在它面前反倒如一个三岁小孩那么天真,对于我的喜悦,它只凝视着远方,看着天边的那道圆月,沉默不语。月亮升到了空中,城市浑浊的空气让它裹上了一层橘黄色的外衣,比起它脚下的灯光,月亮显得暗淡多了。苍对着它嗷嗷地叫着,那声音孤独而又骄傲。那种稳重而傲然的姿态似乎是对脚下这个城市法则的蔑视,虽然我们站的地方仅仅是两层楼那么高,却一点也不影响它成为了一只骄傲的狼。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40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7 PM 编辑

八 喜悦让我完全失去了理智,当刘成志好声好气地找我继续写完第二集剧本的时候,我毫不客气地拒绝了。“找别人去吧,我忙着呢?”“什么意思呀?”“没啥意思,不想和你处了。”“妈的,见鬼了你!”听着他生气地把电话挂断,我有股复仇的快感,突然领悟到城市的法则就是谁强大了谁就能制定法则,现在我已经没有必要去求他了,因为我可能就要或得成功了。不过我突然想到自己做得似乎有点天真,也许这个电话把我所有退路给堵死了,万一要是——?想到这个万一,虽然这个概率是如此之低,但我还是给刘编辑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下进度,不过手机关机了,连续打了两天,手机还是处于这种状态。我有点忐忑,亲自到他们公司去找人,可我发现他们公司的门紧锁着,从门缝里看到里面已经空了。我焦急地到服务台询问。“请问世纪佳苑文化公司的编辑部在这吗?”服务员摇了摇头,又继续忙起手中的活,我突然感觉自己头上冒出了冷汗,但还是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就是前天那家还在装修的,说是过几天就搬进来了。”“装修?那是搬家吧。”“那这里有世纪佳苑文化公司编辑部吗?他们是搞图书出版的。”“没有,从来没有,搬家的这家原来是个文化传媒公司,才搬来不到两个月就走了。”脑子“嗡”的一声,我的整个身子僵硬了,眼前直冒金星,终于意识到一个被我忽略甚至是被我故意遗忘的问题——这是个骗局。回想着先前的一切场景,才发现这个骗术是如此的低劣,如果不是我的虚荣心作怪,根本就不会上当。现在我失去了自己仅有的五千块钱,更重要的是我失去对未来以及对这个城市的全部希望。我再一次如死了一般躺在床上,一整天没有说话。母亲打电话来询问,我只是机械地发出“哦”的回答,我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那一天觉得从未有过的长久,如果不是苍陪伴在我身边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傻事。一天之后我开始面对现实了,展现在我面前的有好几个棘手的问题。刘庄子还有两个月就要拆迁了、口袋里的钱不到五百块、两个月后我将无处可去。我想到向刘成志低头,可这个面子却怎么也搁不下,以他的性格即便他愿意合作,我也只能被他臭骂地更厉害,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和母亲妥协了。母亲似乎从我的语气中发现了什么,在她百般的追问下我始终隐忍着痛苦,没有告诉他实情。“儿子,不管出什么事,一定要注意身体,实在不行就回家吧,城市没有你想象那么好!”接连的几个电话我都是敷衍了事,但打了第五个电话我的态度有所松动了,因为几个联防队的开始敲门询问苍的一些情况。“好吧,我考虑下吧。”离开这个无法给我任何承诺的城市,带着满身的疲惫回到家里寻求母亲的庇护似乎是我唯一的出路,可苍怎么办,带回家吗?老家就更没有苍的生存空间,那里的狗肉馆很是兴旺,也许狼肉更为鲜美。送到动物园,它将失去自由,送到马戏团等待它的将是更为悲惨的命运。除了草原似乎苍也无处可去了,可草原正在沙漠话,失去群体的狼等待它的将是死亡,想起查干朝鲁的话,我忽然悲从中来,抱着苍嚎啕大哭。“苍,我该怎么办,我怎能丢下你不管呢?可两个月后我们将无处可去。”苍全然没有意识到我的困境,它是头毫无恐惧的不死之狼。对于我的悲伤,它只是舔着我的手,做了些许安慰之后,又独自跑到了阳台对着远方嚎叫着,那声音沧桑而富有力量。六月份的雨季到来了,拆迁过的废墟上到处一片泥泞,轰隆的雷声和划过天空的闪电让野狗显得更加的凶猛,联防队员时常拿着链子套野狗,每天他们都到饭店里卖上几近狗肉,或者痛快地吃上一顿。它们似乎意识到,拆迁带个它们的不但是无处可去,甚至会被捕杀,面对不可琢磨的未来,它们在夜里恐惧的吠着。人与狗的战斗让这些依附于城市法则的狗也开始挣扎了起来,导致它们变得更加凶残,每次我看到黑头那双在夜里发出绿光的眼睛,总是感到几分恐怖,即便手中拿着根棍子也缺乏安全感。连绵的雨季让我陷入迷惘之中,这种日子我更多的是用烟酒来麻醉自己,在回家与留在城市作着痛苦的选择,终于我病倒了。烟酒过度使我的扁导体发炎,又导致了我发烧。一连好几天我都迷迷糊糊的,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了。苍忠实地陪伴着我,它知道我生病了,不时用它的额头磨蹭着我,表示安慰。雨越下越大,到了夜里开始打雷。雨点夹杂着闪电劈击着屋檐,甚至都能听到瓦片恐惧的吼叫声。野狗在这雨夜疯狂地叫着,那声音让我感到了几分恐惧,这个疯狂的雨夜是如此的孤寂。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小花在屋外的叫声,像是在呼唤着苍,它站立了起来,向着门外倾听着,一脸的兴奋,可它看了看我,又再次坐了下去。它明白我更需要它,在这可怖的雷雨之夜,苍的陪伴让我感到了安全。可我还是勉强爬了起来,抚摸着它。“想去就去吧,让一个美女在雷雨中等待实在没风度,记得回来,别太晚了。”苍站立了起来,用额头磨蹭着我的手,吱吱地叫着,像是在感激我的允许。“吱呀”的一声,苍从微微打开的门缝冲向了雨夜,我听到了轰隆的雷声中回响着苍那充满爱意的嚎叫声。爱情是如此的甜蜜,即便在雷电交加的雨夜也无法阻挡苍和小花的柔情蜜意。虽然我依旧孤独,而苍找到了自己爱情的归属,可我真诚地为它高兴,因为它在追求爱情的同时,并未背叛对我的友谊。夏天的轰雷在我屋顶上翻滚着,我迷迷糊糊地睡去,又迷迷糊糊地醒来,这个夜显得长久,从天空倾泻而下的雨水仿佛在一夜之间把破败的刘庄子淹没,到了明天,这里的一切都将变得泥泞不堪,狗依旧还在疯狂地吠着,不过这样恐惧的日子即将到头,只是随着这个日子的到来我们和野狗也将无处可去。明天会是这么样呢?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比起屋外的闪电还要让来得可怕,轰鸣的雷声让我明白了,我和苍哈还有屋外疯狂的野狗都是这个城市卑微的生命,随时都会成为城市法则的牺牲品。雷雨越下越大,风夹着雨点劈击着门扉,门被风吹开了,我看到了划过半个天空的闪电将黑夜照亮。几秒钟之后一阵强烈的轰隆声从远处翻滚而来,那声音所发出了霹雳,让整个世界都震惊了。群狗发出嘶声裂肺的叫声,像是准备着一场战斗。这种恐怖的叫声仿佛在对无情的闪电作出抗议,可是这声音太过微弱,紧接而来的又一个轰雷将它掩盖了。我不安地看来下闹钟,已经是夜里三点,苍还是没有回来,不禁有些担心了起来。那隐藏在轰隆的雷声中的嘶叫声显得惨烈而混乱,我隐约听到了苍和群狗混杂在一起的嚎叫声。那声音渐渐远离而去,十分钟之后,屋外除了雨点劈击屋檐的声音之外,雨夜里一片寂静。雷声和群狗的吠声突然地消失了,我努力倾听着,突然又是一阵雷声的轰鸣,可我却听不见苍的声音。这种寂静显得有些不正常,让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披上了雨衣,站在门外倾听着,可我还是没有听到群狗的嚎叫,难道它们在雨夜追逐着,或者在一个离我很远的地方进行一场战斗?想得到这,我不禁害怕了起来,在这个雨夜我显然无法主宰苍的命运,它也许会被群狗给疯狂地杀死。“不,我决不让苍独自面对危险。”我疲惫不堪地从床上爬起,拔出一个扫把杠子,当做拐杖一瘸一拐地向着雨夜走去。我紧握着扫把杠子,支持着身子,不使自己倒下,其实这更像是一把武器,因为我预感到一场等待已久的战斗就要开始了,雷声和闪电让这个混乱的刘庄子中的生物都变得疯狂,也包括我。我走到东边的空地上,那是一个废旧的汽车场,南面那排低矮的平房只剩下一片凌乱的瓦砾,在破败的汽车旁一只小狗趴在车轮下躲避着雷雨。我向它走去,地上一滩不知名的血水正被雨水稀释着,显示出不久之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斗。我看到它腹部有一道致命的伤口正在流淌着鲜血,从那小狗吱吱的叫唤声,我感觉到它的焦虑和恐惧,似乎在寻求我的帮助。我没有去注意那只受伤的小狗,不知道它身上的伤是人类还是其它狗留下的,在这个残酷的城市里,这样一只卑微的小狗必然被人们遗忘在这个角落,孤独地死去。我毫无怜悯地转过头,带一脸的麻木向着大路走去,寻找着苍的身影。雨水挡住我的视线,眼前一片模糊。只有闪电从夜空中划过,我才能看见坑坑洼洼的道路。可始终没有见到苍的身影,我恐惧地呼喊着苍,可声音却被雷声给吞噬了,我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呼唤声。一阵若有若无的嘶叫声,从远处传来。我侧耳倾听,在一道闪电之后,那声音越来越近,并夹杂着轰隆的雷声向我靠近。我听到了犬吠声,看到一群发着绿色光点,在远处闪烁着,那可怖的绿光在一棵大树下停住了。又是一道闪电从天空划过,我看到了大树底下聚集着一群面目狰狞的野狗,一头孤独的无助的狼在缓缓地退却着。额头上的一道伤口流着鲜血将它的身子染红,雨水冲洗着伤口,将血带到了大地上,大地也被染红了,只是雨水的不断地稀释又让泥泞的大地恢复了它本来的面貌。“苍——”我呼喊着苍,紧握着棍子向着被群狗包围的苍跑了过去。看到苍那毫不屈服的身影,屹立在这黑暗的雨夜,我心中的恐惧消失了,一股坚定的意志主宰着我的身体,让我忘记了疲惫。苍背对着那棵大树,已然无路可逃,眼前闪烁着五十多道绿光,正逐渐向它逼近,它知道这是这一生中最为惨烈的一次战斗,也许是它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它抬起了前肢,踩着一块石头,抬着头向夜空嚎叫着。一道闪电划过,我看到苍那魁梧的身躯虽然依旧流淌这鲜血,但它始终傲然地挺立在群狗的面前,它放弃了逃跑,对着群狗嚎叫着,像它母亲一样,怀着草原狼的尊严勇敢地战斗直至死去。闪电过后一阵轰隆的雷声从远方翻滚而来,那声音由沉闷的轰隆而变成一声尖锐的霹雳,终于,苍在这声霹雳之后向着群狗发起了最后的攻击。苍扑上了一条向它冲来的黄皮土狗,狠狠地咬住它的脖子,“嗷”的一声惨叫,黄皮翻倒在地,挣扎了几下从地上爬起来退出了战圈,惊恐地在外围狂叫着。苍凝视着四周,寻找着黑头的身影,可是黑头只是站立在远处,冷静地观察着局势,西德狼犬和一只灰黑的狼犬向着苍扑了过去,苍躲过了西德狼犬的扑击,咬住灰黑狼犬的前腿,又是一声惨叫,那头狼狗,一瘸一拐地逃了开去。那只扑空的西德狼犬同另一只癞皮狗扑向了苍。这次苍没躲过攻击,身材高大的西德狼犬一爪子扫向了苍,在它的背上留下了一道十厘米长的抓痕,鲜血将苍的身子染红,雨水又立刻将血稀释了。苍一声惨叫,但它依旧没有退却,而是勇敢地冲向了那头西德狼犬,任由癞皮疯狂地撕扯着,只是紧紧地盯着西德狼犬,两道绿光在黑暗的雨夜中对视着,进行着意志的较量。西德狼犬看着苍咧着牙,不断向它紧逼而来。苍的眼神凶残而冷漠,霹雳而来的闪电又让苍的眼神布满了恐怖,高大的西德狼犬在这头相对弱小的草原狼的面前,俨然成了猎物。终于,西德狼犬的叫声不那么咄咄逼人了,它焦虑恐惧地吱吱的着,开始寻找着退路。在这场持续不到两分钟的意志较量中,西德狼犬终于败下阵来。它缓缓地向后退却着,躲开苍布满四周的腾腾杀气。苍感觉西德狼犬的恐惧,失去了斗志,连忙抓住了机会,迅捷地向它扑了上去,精准地咬住了它的额头,不停用自己锋利的爪子撕扯着。西德狼犬全然没有反手之力,只是恐惧地尖叫着,力图逃脱苍的攻击。经过几分钟痛苦的挣扎才逃出了战圈,可是它发疯似地不停对着四周狂叫,并对着所有靠近它的野狗撕咬着。一道闪电将这黑暗的雨夜照亮,我看见那只西德狼犬的额头一片血肉模糊,从它疯狂的行为上看,西德狼犬显然已经被苍给抓瞎了。我默默地为苍加油着,并为它而自豪,当年的那只只会勇往直前的小狼有了很大的进步,学会运用战术,通过攻击最为凶猛的野狗,得以震慑四周的敌人。果然那只被苍咬瞎的狼狗所显出的疯狂,震慑了群狗,在它们面前这头孤独的草原狼宛如天上的闪电一般,带给它们对黑夜的恐惧,包围它的狗却没有一个敢冲上前去组织起像样的进攻。战斗停止了,对苍的包围圈却没有缩小,群狗只是围而不攻,等待着进一步的规划。苍不断踱着步子,谨慎地引导着群狗的包围圈缓缓移动着。我突然发现这个包围圈与黑头的距离不断拉近,顿时明白了,苍是在悄悄靠近黑头,通过打败这群狗的头领得以征服它们。一旦在群狗面前打败了黑头,战斗也将结束了。黑头似乎意识到了危险,对着向它移动的包围圈狂吠着。可群狗依旧只是围着苍叫唤着没有一条敢于上前和苍战斗。黑头终于从远处的小土堆上跑了下来,在狗群一旁奔跑着,用它嘶哑的叫声,命令着群狗对苍发起新一轮攻击。黑头的威胁,让群狗鼓起了勇气,它们的叫声开始显得狂野了。小花在群狗群的外围无助地叫唤着,它明白这次苍面对的敌人将是最为强大的,四十十多只野狗都扑向苍的话,它再坚强也将被咬死了。我知道这危险的一刻即将到来,抓着棍子向着群狗的包围圈跑去,可劈击而来的雨点迷失了我的眼睛,高烧让我的脑子嗡嗡作响,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了,我感觉大地在摇晃着,只是靠着坚强的意志让自己不至于倒下。紧随一道霹雳之后,群狗疯狂地向苍扑了上去,苍被扑倒了在地,身影被群狗凶残的爪子和尖牙给淹没了。苍翻倒在地用四肢反抗着,但五只狗扑在了它的身上咬住了它的脖子,有三只咬住了它的后腿。苍甚至连最后的嚎叫都没发出来。我听着这一阵后混乱的嘶叫声,知道苍受到了致命的攻击,连忙挥舞着棍子向着群狗横扫了过去。“滚开,你们这些野狗,都给我滚开。”围在苍周围的三只狗被我打跑了,还有四只咬着苍的前腿,我又一棍子向它们扫了过去,其中的三条狗被我击中了,还有一只死死地咬着苍的脖子不放。我用棍子狠狠地向它戳去,但用力太猛,迷迷糊糊的大脑不听使唤,这一棍子打空了,由于惯性我摔倒在地上。泥水溅了一身,可我还是紧握着拳头向着咬住苍脖子的狗挥去,终于它松开了嘴,嗷嗷地向着远处落荒而逃。击退了围攻苍的群狗,我却没有听见苍的动静,它似乎从狗群里消失了一般。我忐忑不安地向着四周张望着,眼前一片模糊,我隐约看到了几十道绿光在一股低吼声的催促下慢慢向我逼近。那声音,沙哑而凶残,我记得这是黑头的叫声,它指挥着群狗准备向我发起进攻,战斗目标的转移也许意味着苍已经被它们杀死了。我惊恐不安地呼唤着苍,可苍一点回应都没有,我声嘶力竭地对着黑暗的雨夜哭喊着。“苍——,苍——你还活着吗?回答我,苍——你还活着吗?”苍没有回应,泥泞的道路上溅起了泥浆拍打在我的脸上,彻骨的冰冷让我陷入了绝望之中。雷电交加的雨夜使群狗将变得从未有过的疯狂,它们将会把我咬死,撕裂,甚至是吃了我,但我似乎已经不再去挣扎了。模糊的意识让我找不到逃跑的方向,甚至驱赶了逃跑的意志,在得知苍已经死去之后,我对这个城市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我张开了四肢,平躺在泥泞的大地上,看着模糊的夜空,心中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回荡着。“我失败了,我彻底地失败了。”第一个扑向我的是黑头,它一口咬向我的右手,一阵嘶心裂肺的痛疼传到了我的全身,我只是发出几声无助地哀嚎,连挣扎着爬起来的力气也没有。紧接着又扑上了几只野狗,疯狂地撕扯着我的雨衣,突然我感到了一阵寒意钻进心中,雨衣被撕裂,雨水拍打这我裸露的胸膛,再过几秒钟,我就会被它们开膛破肚地吃掉。我闭上了眼睛,放弃了抵抗,等待着死亡的召唤。就在意识逐渐模糊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若有若无的嚎叫声,那声音逐渐变得响亮,掩盖了天空轰鸣的雷声和群狗的嘶叫声,那声是如此的熟悉,显得沧桑而悲壮,如在死亡边缘的哀嚎,在绝望中爆发着震撼着世界的力量。一股强烈的求生意志在我心中挣扎着。我睁开了眼睛,恢复了一些意志,紧握着手中的棍子,下意识地向着四周挥去。“苍——,苍——你在哪?你还活着是吧?”突然一个闪电从天空划过,与此同时一道灰色的身影从我身边疾驰而过,扑向了黑头。黑头被扑倒在地,痛苦地嘶叫着。我撩开了脸上的雨水,看到那灰色的身影,我忍不住喜极而泣。原来苍还活着,它依旧在坚强地战斗着,为了保护我,它紧紧地咬着黑头,这是它等待已久的机会。群狗看着被苍咬住了脖子黑头,在痛苦地尖叫着,它们放弃了对我的攻击,都转而向苍扑了上去。围绕着黑头和苍的战团缩小了,群狗撕咬着苍,可苍依旧一动不动地咬着黑头的脖子,毫不顾忌群狗的攻击,它认定了无论如何也要把黑头给咬死。我挣扎着向着苍爬去,想要驱赶扑向苍的群狗,但是虚弱的身子如泄气的气球,仅剩的力气正一丝丝地从我身上逃逸,离苍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可我怎么也爬不过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苍被他们咬死。黑头无论如何挣扎也无法逃脱苍的攻击,它疯狂地用后腿踢着苍,苍被踢翻了身子,但是它的尖牙依旧如铁钳那样紧紧地夹着黑头的脖子。黑头有些恐惧了,它同西德狼犬一样意识到自己成为了苍的猎物,无论自己还是周围的狗如何对苍发起残酷的攻击,也无法让它松开咬着它的嘴。苍显然是想要和黑头进行一次死亡的赌局,抱着必死之心和黑头战斗,至少和它同归于尽。黑头放弃了战斗,只是在寻找的逃脱的机会,可在这种残酷的意志较量中,越是失去战斗意志,就越是失去活下来的机会。黑头感觉的生命走到了终点,恐惧地哀嚎着。可凶残的苍没有一丝的怜悯,在这惨烈的战斗中,它甚至对自己的安危也毫不顾忌,只是紧要着黑头的脖子,要将它杀死。黑头停止了挣扎,身子发出一阵痉挛,以至于不断微微地抽搐着,它嘶叫由恐惧变得微弱,直至消失,苍依旧死死地咬着黑头的脖子,无论身后的攻击多么惨烈,无论天空的霹雳多么可怖,它只是死死地咬着黑头的脖子,不让它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它知道只要一松口,给予黑头活下来的机会,等待自己和我的命运只能是死亡。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黑头那长着刀疤的头缓缓地垂了下去,它的四肢松弛,身子无力地趴在了地上。苍缓缓地松开了嘴,试探性地触碰着黑头,观察它是否已经死去,只要黑头稍有些蠕动,又立刻上前咬着黑头的脖子,反复几次之后它确定黑头已经死了。在黑头垂下那无力的头之后,群狗停止了攻击,惊恐不安地看着被雨水拍打着一动不动的黑头。苍伸展了下弯曲的身子,甩开了黏在身上的雨水和血水,对着四周吃咧着獠牙,发出令人恐惧的嚎叫声。它浑身是伤,甩开的血水又立刻被鲜血染红。一股鲜血从右眼流了出来,眼珠子已经爆出,挂在右边的眼眶旁,只剩下了一只狰狞的左眼发着绿光扫视着四周。一阵闪电过后,苍抬着头,对着黑暗的天空发出呜咽的嚎叫着,它久久地沉醉于胜利的喜悦之中,享受着残酷的战斗所带来的敬畏。它张着嘴咧着牙,对着任何接近它的狗发出死的警告。没有一只狗逃跑,更没有一只狗敢于挑战苍的权威,它们只是看着黑头僵硬的尸体,无助地嘶叫。只有小花走到了苍的身边,舔着它受伤的脖子,躺在地上,对它伸开四肢,露出了白色的肚皮以表示顺从。苍舔着小花额头,温柔地爱抚着它并接受了它的归顺。所有的野狗都放弃了抵抗,谨慎地向着苍靠近,少数野狗为了表示亲昵靠近苍用身子磨蹭着它,可苍除了小花没有让任何野狗靠近,它始终毫不客气地对这些诚服者吃咧着尖牙,维护着自己的威严,警告它们,它成为了群狗中不可抗拒的头领。苍走到了我的身边,用舌头舔着我脸,亲切地嘶叫着,仿佛在对我表示感谢。我感觉痒痒很舒服,身子恢复了一些力气,从泥地上爬了起来,看着它瞎了右眼,和浑身大小不一的伤口,激动地拥抱着它,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哭泣着。“苍,你胜利,你胜利,你终于成为了它们的王者。”

wzxb 发表于 2013-5-29 23:24:45

本帖最后由 wzxb 于 2013-5-29 11:37 PM 编辑

九 连绵的雨季终于过去了,积水淹没了刘庄子大半的土地,道路泥泞不堪,但并没有挡住渣土车的去路,院子的东面已经成为了废墟,再过几天我就得搬家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我手上和腿上被撕咬的伤口开始愈合,额头上留下了一条五厘米长的疤痕。在打了狂犬疫苗,发现自己并无大碍之后,对额头上的伤疤也不怎么在意了,也许这个伤疤让我看上去显得更加成熟、沧桑。苍再次经历了死的考验,不过这头不死之狼又坚强地活了下来。两个星期后,它活蹦乱跳地在我面前摇着尾巴。虽然瞎了一只眼睛,浑身是伤,让它看上去显得丑陋不堪,但只要走出院子,面对着群狗,它总会孤傲地抬着头,用剩下的那只左眼睛眺望着远方,始终没有一条狗敢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靠近它,除了小花,它们已经是一对情意绵绵的爱侣。七月中旬,刘哥来北京办理业务。我们到丰台的小酒馆喝了几杯。看着我脸上包着纱布,又看着趴在一边的苍仅剩下一只狰狞的左眼,他迷惑不解地问道:“怎么?你们爷俩干仗了?”我笑着摇了摇头。“和别人干仗了?”我又摇了摇头,看着他一脸善意的嘲讽笑而不答。“看你的样子好像很落魄呀?”他打量着我,把我从里里外外看了个遍,那牟利的眼神俨然把我洞穿了,“这些日子看来过得很艰苦,不过还能笑得出来,可见老弟你进步了,来兄弟,哥敬你们爷俩一杯。”三年不见刘哥头上多了许多白头发,看着他额头上的皱纹我明白他不见得活得比我轻松,这三年的奔波多少磨去了他身上的一些锐气,不变的依然是,那略有几分市侩的神情中带着几分真诚。“巴特尔老哥怎么样了?把他小儿子也弄到供电局了吗?”“没呢,他还呆在草原,爷俩和旅游局合作开发霍林河草原。每年春季有不少游客就住在他们的蒙古包里,还组织了一个表演队,给游客表演一些蒙古风俗,算是发了小财了。”从刘哥那我得知霍林河政府开始注意治理沙漠化,通辽还成立了一个自然保护区得以保护草原的生态,导致的结果就是草原狼的数量也开始多了起来。这对苍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也许有一天我要带它回去看看那片埋葬着它母亲的草原,让它永远不要忘记自己是来自科尔沁的草原狼。那天我们喝得很晚,这三年来我从未如此开怀畅饮,也从未如此笑得那么开心,虽然再过一个星期我不得不搬出刘庄子,和苍面对一个不可预测的未来,但我始终未表示出我的担忧,对于明天我已经不再恐惧了。临走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天有点凉,酒精的麻醉使吹来风感觉些许温暖,可我感到有些悲伤,这样美丽的夜晚就要结束了。我带着苍依依不舍地送着刘哥,仅仅是为了多和他聊上一会,他也留恋着一个男人和一头狼的真诚友谊,在这个孤独的城市这种情感显得弥足珍贵,不知不觉我们漫无目的地走了三站地,我抬头一看已经走出丰台了,我们不禁哑然失笑。“好吧,就到这,不用送了,你回家吧。”“嗯。”刘哥叫了辆的士,坐了上去,车打了个弯,就要离去的时候,刘哥摇下了窗玻璃,露出头来对我喊道:“老弟,有事电话找我,在我能力之内绝不在话下。”“嗯,知道了,我不跟你客气的,慢走呀。”“保重呀,你们爷俩有空再去通辽,巴特尔说要安排你好好住段日子,查干朝鲁也很想你,一定不要忘了他们,知道不。”“知道了。”车子“呜”的一声向着远处的立交桥疾驰而去,看着那消失的背影,我忽然想起了在草原上听到的那首动听的蒙古长调《小遛马》,眼前浮现出查干朝鲁那黝黑而憨厚的面孔,逐渐地草原的记忆涌上了心头,我想起了那两位弘吉拉美女、醇厚的马奶酒、巴特尔那爽然的笑脸。我抬头看了看天空,突然感到奇怪,城市的星空居然也像三年前在草原看到的一样清澈,我怀疑是自己眼花了或者记忆出现了错误。我惬意地捂着外衣,呼唤在这苍向回家的夜路走去。突然感觉上衣口袋有些咯地难受。伸手摸了下发现是个硬纸包。“糟糕,刘哥把包给落下了,一定是很重要的文件。”我一边打开了包,一边掏出手机找着刘哥的电话号码,却被包里的东西给吓住了。原来是一叠崭新的百元人民币,我掂量着至少有三十多张。“刘哥怎么钱到处乱放,如果不是被我发现,这钱岂不——。”突然我看到了包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老弟,有些事情也许不太好跟父母开口,但千万别拿哥当外人。”看着这潦草的字迹,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凌晨三点钟,我和苍走到家的时候已经天亮,那晚,我流尽了这辈子所有的眼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哭泣过。一个星期后我们搬走了,和我们一起走的还有小花,它成了我们中的一员,无论如何它总是跟在苍的身后,如一个贤良的妻子。瞎了一只眼睛的苍虽然显得有些狰狞而丑陋,但它的身材依旧魁梧,那次战斗不但让它征服了刘庄子的野狗,也征服了城市所有的狗,无论它走在哪,都有着一股王者的风范,所有城市的狗看见它都谨慎地保持距离,表示着敬意,苍总是骄傲地抬着头看着远方城市边缘那不可琢磨的迷雾,仿佛看到了城市的真理。母亲再次打电话要我回家,我坦诚地向她讲述着我的困境,但坚决否定了回家的想法,我向她保证我能活得很好,并能给她和父亲创造幸福的晚年生活。母亲始终沉默着,虽然对于这个城市还是不抱太大的希望,但她明白我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她知道她已经无法主宰我的命运了,最终缓缓地说道:“注意身体,别饿着了。” 重新走进北京的市区,看着钢筋水泥铸就的高楼屹立在如网格般错综的道路上,我惊叹着城市的文明,膜拜着人类的科技,不禁想起了凡而哈伦的那首诗:“每一条路都走向城市”。这就是城市化的真谛,无论城市多么嘈杂、拥挤,人群依旧如潮水般涌向这片文明之地,并在此战斗、哭泣且歌唱着。即便天空是如此浑浊,城市的法则是如此残酷,可我依旧喜爱置身于钢筋水泥般的浪潮之中,感受着嘈杂的噪音。我一直喜欢和苍一起登高怀远,鸟瞰着城市,像苍一样寻找着隐藏在城市每一个角落的敌人。每当橘红色的月亮从东边的大楼升起,我们总会爬到楼房的顶层,仰望着夜空,苍就会忘情地对着月亮嚎叫着。它沙哑叫声显得凶残、孤独而骄傲,这是草原的祖先所遗留给它的本性,即便面对着汹涌而来的钢筋水泥般的浪潮,也不曾磨灭。我依旧不知道苍为什么喜欢对着月亮嚎叫,但我喜欢听这种声音,甚至会学着苍那样去嚎叫着,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也会像苍那样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城市里成为一个制定法则的王者。 全书完完成于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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